福建省安溪丰田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线路材销售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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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丰田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线路材销售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福建省安溪丰田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线路材销售招标项目

项目地址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报(竞)价方式

1、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招标结束后,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按单价点击查看>>元/m3)采取递增报价,按每种树种同时增加5元/m3及其整数倍(如:投标方松木、杂木单价报价405元/m3,相应的杉木单价应报价655元/m3),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方。

2、竞价阶梯:5元/m3及其整数倍。

3、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

项目内容、概况

1、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进度,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木材招投标采取边采伐边销售方式,木材数量按实际出材量逐车检尺,逐车当即付清,直至交清全部木材款。本项目共总长约86.56公里。

2、山场当天木材采伐完,中标方须当天及时清运,最迟次日早上完成所有采伐木材(松木、杂木规格2m×8cm以上木材,杉木规格3m×6cm、4m×4cm以上木材)调运工作,并清理山场,否则每逾期*天林场有权收取中标方违约金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天以上的,林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自行处理木材或将木材销售他人。

3、山场的木材装车工资、临时道路开设及维修、木材运输、山场管理、工人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松木按要求于2024年10月1日后调运到安溪境内指定除害加工处理点进行除害处理,指定除害加工处理点应在林场提供的检疫处理通知单盖章签收后带回林场,否则林场有权禁止受让方向外调运松木材,如违反者将提前终止合同。

5、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木材

起拍价:松木、杂木按单价400元/m3;杉木按单价650元/m3

特别告知:按单价(元)报价,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的物在林场检量后一天内运离山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所有权,道路施工方有权将其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使用的名字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买、成交、发票等过程)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4日09:00至2024年9月6日18:00(工作时间)前到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田当16号安溪丰田国有林场2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清兰 0595-*;*)。逾期将不予受理。

2、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

查勘现场

不组织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4日

竞价时间

2024年9月9日早上10:00开始

竞价地址

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田当16号安溪丰田国有林场2楼会议室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6日18: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账号:*84

开户行:农行安溪感德支行

注: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联系人:林清兰

联系电话:0595-*;*

其他须知

1、开标时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出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凭据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履约保证金:**万元整(¥*.00元整)。

3、价款交纳时间及方式:成交后中标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签订前缴交足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转入林场指定银行账户。

4、中标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林场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转让方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2024年9月4日

项目名称

福建省安溪丰田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线路材销售招标项目

项目地址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报(竞)价方式

1、采取明标暗投竞买方式,设置保留价,招标结束后,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按单价点击查看>>元/m3)采取递增报价,按每种树种同时增加5元/m3及其整数倍(如:投标方松木、杂木单价报价405元/m3,相应的杉木单价应报价655元/m3),报价高于或等于项目保留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高有效报价的投标方确定为中标方。

2、竞价阶梯:5元/m3及其整数倍。

3、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按时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项目标的交易。

项目内容、概况

1、 (略) 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进度,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木材招投标采取边采伐边销售方式,木材数量按实际出材量逐车检尺,逐车当即付清,直至交清全部木材款。本项目共总长约86.56公里。

2、山场当天木材采伐完,中标方须当天及时清运,最迟次日早上完成所有采伐木材(松木、杂木规格2m×8cm以上木材,杉木规格3m×6cm、4m×4cm以上木材)调运工作,并清理山场,否则每逾期*天林场有权收取中标方违约金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天以上的,林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自行处理木材或将木材销售他人。

3、山场的木材装车工资、临时道路开设及维修、木材运输、山场管理、工人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松木按要求于2024年10月1日后调运到安溪境内指定除害加工处理点进行除害处理,指定除害加工处理点应在林场提供的检疫处理通知单盖章签收后带回林场,否则林场有权禁止受让方向外调运松木材,如违反者将提前终止合同。

5、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木材

起拍价:松木、杂木按单价400元/m3;杉木按单价650元/m3

特别告知:按单价(元)报价,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标的物在林场检量后一天内运离山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标的物所有权,道路施工方有权将其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参与竞买的意向受让方使用的名字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买、成交、发票等过程)

3、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4日09:00至2024年9月6日18:00(工作时间)前到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田当16号安溪丰田国有林场2楼会议室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清兰 0595-*;*)。逾期将不予受理。

2、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申请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

查勘现场

不组织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9月4日

竞价时间

2024年9月9日早上10:00开始

竞价地址

安溪县湖头镇美坂村田当16号安溪丰田国有林场2楼会议室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意向受让方应根据本公告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应于2024年9月6日18: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名: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账号:*84

开户行:农行安溪感德支行

注: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联系人:林清兰

联系电话:0595-*;*

其他须知

1、开标时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原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出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然人须携带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凭据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成交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受让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转让方联系。

2、履约保证金:**万元整(¥*.00元整)。

3、价款交纳时间及方式:成交后中标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签订前缴交足额履约保证金10万元转入林场指定银行账户。

4、中标方不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履约的,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林场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竞买交易。

转让方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略) 安溪丰田国有林场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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