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岱山县顺安 (略)
项目名称: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元/辆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运输爆炸物品的特种专用车辆,运输车辆规格为9.99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按规定于2024年2月6日在浙江省 (略) 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2月26日只有1家单位报名,投标人不足3家致项目招标失败。于2024年6月26日更改金额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7月16日报名截止仍只有1家单位参加投标,项目招标再次失败;于2024年8月1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8月30日报名截止只有1家单位参加投标。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之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鉴于后面两次有效投标人均只有一家,且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建议由两次项目均参加投 (略) (略) 进行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 (略) 8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岱山县顺安 (略)
联 系 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80-*
传 真:/
地 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38号308-313室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 (略)
联 系 人:韩宜橙
监管部门电话:0580-*
传 真:/
地 址: (略) 岱 (略) 5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表.pdf (300.8 KB)
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岱山县顺安 (略)
项目名称: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爆炸物品运输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元/辆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运输爆炸物品的特种专用车辆,运输车辆规格为9.99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按规定于2024年2月6日在浙江省 (略) 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2月26日只有1家单位报名,投标人不足3家致项目招标失败。于2024年6月26日更改金额后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7月16日报名截止仍只有1家单位参加投标,项目招标再次失败;于2024年8月10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至2024年8月30日报名截止只有1家单位参加投标。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之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2、鉴于后面两次有效投标人均只有一家,且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建议由两次项目均参加投 (略) (略) 进行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浙江省金东经济开发 (略) 81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岱山县顺安 (略)
联 系 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0580-*
传 真:/
地 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38号308-313室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 (略)
联 系 人:韩宜橙
监管部门电话:0580-*
传 真:/
地 址: (略) 岱 (略) 50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表.pdf (300.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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