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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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04

(略) 林业局(采购人名称)的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HNXY-ZFCG-*

4、采购项目预算: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

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详见采购需求

1

100.*元

1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0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怀化鑫业 (略) (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一)

(4)供应商资格声明(见附件二)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胶装成册递交两份至采购代理机构。

5、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获取磋商文件。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2〕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林业局

地 址: (略) 鹤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鑫业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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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9-04

(略) 林业局(采购人名称)的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3、委托代理编号:HNXY-ZFCG-*

4、采购项目预算: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约定;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1

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湖南省武陵雪峰山地-沅江资水上游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详见采购需求

1

100.*元

1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每天0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怀化鑫业 (略) (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一)

(4)供应商资格声明(见附件二)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胶装成册递交两份至采购代理机构。

5、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投标人才允许获取磋商文件。在获取文件时间内,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2〕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林业局

地 址: (略) 鹤城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怀化鑫业 (略)

地 址: (略) 鹤城区湖天大道南郡新干线7幢2107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二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 (略)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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