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上询比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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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上询比招标公告

(略) 沙坪 (略) 对 (略) 沙坪 (略)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98,000.00 元)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9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98,000.00 1(项)¥19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09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
(二)交付地点:
(略) 沙坪 (略) 新院区、 (略) 区
(三)验货方式:
1.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资料齐全。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实施文档资料。
(3)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方单位确认。
(5)系统运行(含试运行)时间达到三个月,且无重大影响系统运行问题,*方可提交验收申请,经*方批准后组织验收。
2.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运行稳定后再进入验收。
3.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格,该价格已经包含软件系统费、接口开发及系统集成费、人工费、通讯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安排工程师进场实施,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的尾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略) 沙坪 (略)
联系人:
董丽
联系电话:
*

(略) 沙坪 (略) 对 (略) 沙坪 (略)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98,000.00 元)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98,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目录: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98,000.00 1(项)¥19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09 17: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文件上传说明:
详见询比文件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
(二)交付地点:
(略) 沙坪 (略) 新院区、 (略) 区
(三)验货方式:
1.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资料齐全。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和相关实施文档资料。
(3)在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方单位确认。
(5)系统运行(含试运行)时间达到三个月,且无重大影响系统运行问题,*方可提交验收申请,经*方批准后组织验收。
2.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运行稳定后再进入验收。
3.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如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进行整改直至合格,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格,该价格已经包含软件系统费、接口开发及系统集成费、人工费、通讯费、培训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安排工程师进场实施,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5%的尾款。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略) 沙坪 (略)
联系人:
董丽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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