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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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项目概况

广东梅州 (略) 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梅江区客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925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767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 (略) 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中所涉及的财政性资金应当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生自行支付伙食费,不属于纳入预算管理资金,因此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一:校本部东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包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个包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原件备查)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梅州 (略)

地址: (略) (略) 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

联系方式:陈旋芳 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旋芳

电话:0753-*

广东 (略)

2024年9月4日

,广东,梅州
(略)

项目概况

广东梅州 (略) 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梅江区客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925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767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 (略) 校本部东区食堂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中所涉及的财政性资金应当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师生自行支付伙食费,不属于纳入预算管理资金,因此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一:校本部东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包二:广梅园校区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2个包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填写采购代理机构制作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原件备查)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广东 (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梅州 (略)

地址: (略) (略) 路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梅江区客商大道西247号

联系方式:陈旋芳 0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旋芳

电话:0753-*

广东 (略)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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