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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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资金为国有,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经采购人确认,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采购工作。

2.采购需求及范围

(1)服务名称和数量: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数量:1项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地点: (略) 皇 (略) 1号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内指定地点。

(5)入围家数:3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加工服务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至2024年09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登*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 (略) 账号:*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供应商必须在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如传至中国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纪检审计法律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

地 址: (略) 皇 (略) 1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 编:*

联 系 人: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 话:024-*/3317

电子邮件:*@*63.com


,辽宁, (略) ,皇姑区, (略) ,海淀区,沈阳

1. 项目概况

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资金为国有,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经采购人确认,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组织采购工作。

2.采购需求及范围

(1)服务名称和数量:部件加工服务入围项目,数量:1项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地点: (略) 皇 (略) 1号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内指定地点。

(5)入围家数:3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加工服务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5日09时至2024年09月11日16时(北京时间),登*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注册后购买(上传汇款凭证)经复核无误后,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 (略) 账号:*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供应商必须在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才具有投标资格,否则无法投标。(详见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30分,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中国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如传至中国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的加密的开标记录表、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投标文件正本准。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6.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电子招投标专区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纪检审计法律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沈阳空气动力研究所

地 址: (略) 皇 (略) 1号

联 系 人:史女士

电 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邮 编:*

联 系 人:张浩森、车姝锜、姚子良

电 话:024-*/3317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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