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和2022年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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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市知识产权专项项目和2022年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 (略)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对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一批、第二批,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一批、第二批(见附件1)。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附件2)

  二、验收方式

  采用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三、验收内容及材料

  (一)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3)。

  (二)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

  2.项目合同书文本复印件;

  3.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定材料):

  (1)如申请专利,需提供专利清单;

  (2)开展相关活动,请提交活动照片、活动报道及参与人员签到表;

  (3)实施专利转化或专利质押融资,需提供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质押融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佐证资料。

  (4)根据合同内容需提交的其它相应佐证材料。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验收进度安排

  (一)材料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及时编写验收材料,做好验收准备,并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份,于2024年9月16日之前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科。

  (二)组织验收。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开展验收评估工作,随机抽取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拟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

  (三)验收结果公示。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结果将及 (略) 市场监督 (略) 进行统一公示,请各单位悉知。

  五、验收结论

  (一)通过验收:目标和任务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完成,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的,通过验收。通过验收分为二档即优秀或合格。

  (二)不通过验收: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通过验收。

  1.未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约定目标和内容的;

  4.超过合同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出说明的;

  6.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的;

  5.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验收结果将会作为以后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评审条件综合考虑。

  六、联系方式

  验收材料提交地址: (略) 岳塘 (略)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519办公室

  联 系 人:知识产权运用科 谭诤

  联系电话:0731-*

附件1.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第一批、第二批验收项目清单.doc

附件2.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清单.doc

附件3.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报告.doc

   (略) 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3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 (略)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对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一批、第二批,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开展验收工作。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第一批、第二批(见附件1)。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附件2)

  二、验收方式

  采用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三、验收内容及材料

  (一)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3)。

  (二)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验收报告(附件3);

  2.项目合同书文本复印件;

  3.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定材料):

  (1)如申请专利,需提供专利清单;

  (2)开展相关活动,请提交活动照片、活动报道及参与人员签到表;

  (3)实施专利转化或专利质押融资,需提供专利转让、专利许可、专利质押融资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佐证资料。

  (4)根据合同内容需提交的其它相应佐证材料。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财政资金单笔支出5000元以上的会计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等财务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四、验收进度安排

  (一)材料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对照项目合同,及时编写验收材料,做好验收准备,并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份,于2024年9月16日之前将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科。

  (二)组织验收。组织专家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书面验收材料开展验收评估工作,随机抽取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拟于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项目验收。

  (三)验收结果公示。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结果将及 (略) 市场监督 (略) 进行统一公示,请各单位悉知。

  五、验收结论

  (一)通过验收:目标和任务按照项目合同书要求完成,专项资金使用规范的,通过验收。通过验收分为二档即优秀或合格。

  (二)不通过验收: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通过验收。

  1.未完成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项目合同书约定目标和内容的;

  4.超过合同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出说明的;

  6.未按时提交书面材料的;

  5.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

  验收结果将会作为以后年度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评审条件综合考虑。

  六、联系方式

  验收材料提交地址: (略) 岳塘 (略) (略) 市场监督管理局519办公室

  联 系 人:知识产权运用科 谭诤

  联系电话:0731-*

附件1.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第一批、第二批验收项目清单.doc

附件2.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项目清单.doc

附件3.20 (略) 知识产权专项项目、20 (略)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验收报告.doc

   (略) 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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