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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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城市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略) (略) 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略) (略) (略) 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 (略) 场询价(备注:本次仅 (略) 场询价,非正式招标)。

一、货物采购清单:

标号

项目名称

参数规格

数量(吨)

参数要求

1

PAC聚合氯化铝(固体)

1、氧化铝(Al2O3)质量分数≥28%

2、盐基度30%-95%

3、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

91

满足污水处理生化处理中去除TP、SS、CODcr等的需要,出水水质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药剂为聚合氯化铝固体,无明显杂质并符合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

备注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数量均按实计算,价格按投标报价(单价)计取。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该药剂的生产厂商;

3、报价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产品销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交货期:*方应根据*方通知要求的时间、数量逐批供货,不得影响*方正常生产。若因*方原因造成*方生产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方负责,每逾期一天*方并按合同总价1‰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略) 、滨海水处理厂、吕四水处理厂、江海水处理厂、南阳水处理厂、王鲍水处理厂、合作水处理厂、海复水处理厂、东海水处理厂、东元水处理厂)。*方负责药剂的装卸。

六、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于 2024年 9 月 10 日 17:00 前,直接送达或顺丰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地址为: (略) (略) ( (略) 汇龙镇海洪路666号),联系人: 顾海英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63.com 。

2.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单价包括投标人从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制作、运输装缷、成品保护费、售后服务等所有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人工工资、税费利润、检测费用、投标费用、办公、财务、通讯等一切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安装、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不得降低产品及供货质量。

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报价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4.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采购方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本次采购年耗用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每季度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的90 天内付当季货款的 100%。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相关发票。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 (略) 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略) (略)

2024年 9 月 10 日

市场询价公告PAC聚合氯化铝(固体).doc


(略) (略) 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

市场询价公告

各位潜在供应商:

(略) (略) (略) 2025年PAC聚合氯化铝(固体)药剂采购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 (略) 场询价(备注:本次仅 (略) 场询价,非正式招标)。

一、货物采购清单:

标号

项目名称

参数规格

数量(吨)

参数要求

1

PAC聚合氯化铝(固体)

1、氧化铝(Al2O3)质量分数≥28%

2、盐基度30%-95%

3、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4%

91

满足污水处理生化处理中去除TP、SS、CODcr等的需要,出水水质稳定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药剂投加后不得出现出水其他指标升高的情况。药剂为聚合氯化铝固体,无明显杂质并符合GB/T22627-2022《水处理剂聚氯化铝》。

备注

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数量均按实计算,价格按投标报价(单价)计取。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为该药剂的生产厂商;

3、报价供应商提供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同类产品销售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交货期:*方应根据*方通知要求的时间、数量逐批供货,不得影响*方正常生产。若因*方原因造成*方生产延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方负责,每逾期一天*方并按合同总价1‰向*方支付违约金。

五、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略) (略) 、滨海水处理厂、吕四水处理厂、江海水处理厂、南阳水处理厂、王鲍水处理厂、合作水处理厂、海复水处理厂、东海水处理厂、东元水处理厂)。*方负责药剂的装卸。

六、约定事项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将报价文件于 2024年 9 月 10 日 17:00 前,直接送达或顺丰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或电子邮箱(盖章扫描件,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地址为: (略) (略) ( (略) 汇龙镇海洪路666号),联系人: 顾海英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63.com 。

2.报价费用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单价包括投标人从事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制作、运输装缷、成品保护费、售后服务等所有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人工工资、税费利润、检测费用、投标费用、办公、财务、通讯等一切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无论本文件是否以文字形式规定,报价供应商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判定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材料、安装、服务、材料检测等各种未预见费用,采购方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也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不得降低产品及供货质量。

3.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报价表均加盖单位公章。

4.拟定支付方式及期限: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采购方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本次采购年耗用量为预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采购量计,每季度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的90 天内付当季货款的 100%。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相关发票。

5.其他:(1)请报价单位认真核算、如实报价,如发现虚假报价的,该单位今后将记入采购单位黑名单;(2)本次 (略) 场调研用,因此价格仅供参考;(3)本次调研询价不接收质疑函,只接收对本项目的建议。

(略) (略)

2024年 9 月 10 日

市场询价公告PAC聚合氯化铝(固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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