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年供暖期煤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年供暖期煤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2024-2025年供暖期煤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W-2024-09-2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2024-2025年供暖期煤炭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煤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块度:30-8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质检报告。
注:项目公告以附件为准。
一、商务资质
1.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一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提供2022、2023年来销售业绩,运输车辆的需求和卸货地点的详实情况。
6.投标单位 (略) 当地具有煤场,便于本单位实地考察和本单位接煤采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http://**)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加盖公章)。
9.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原件; (略) 或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
二、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块度:30-8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2023年后半年质检报告(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报告原件并附带检验发票)。
2.履约日期及供货时间要求:履约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供货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5年4月30日按需方要求24小时内配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需方要求或计划量均衡配运煤炭,保证各用煤点正常使用及十五日储煤量。并保证各用煤地点不因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和煤矿减产等任何原因影响煤炭的正常使用,交货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
4.验收方式:煤炭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供方提供煤炭过磅单及检验报告,报需方指定人员审验。每车次煤炭均由需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复磅,煤量以需方确认后的过磅数量为准,由需方负责按照需求一览表中标准验收。需方有权对从供方购买的每批次煤质进行随机抽检化验,由双方共同对供应煤炭进行取样,到需 (略) 级以上检验部门检验,全过程均由需方指定人员参与(费用由供方负担)。煤炭化验结果达不到指定要求,本单位拒付本批次货款,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并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5.各供应商提供综合报价(含单价+装卸费+综合运费)。
6.我段使用煤炭用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配送范围:由呼和浩特工务段提供(以合同为准)。
7.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商务资质
1.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一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提供2022、2023年来销售业绩,运输车辆的需求和卸货地点的详实情况。
6.投标单位 (略) 当地具有煤场,便于本单位实地考察和本单位接煤采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http://**)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加盖公章)。
9.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原件; (略) 或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1: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17:3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薛彬
电 话: 04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9月4日
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2024-2025年供暖期煤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GW-2024-09-2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关于2024-2025年供暖期煤炭采购人为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煤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块度:30-8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质检报告。
注:项目公告以附件为准。
一、商务资质
1.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一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提供2022、2023年来销售业绩,运输车辆的需求和卸货地点的详实情况。
6.投标单位 (略) 当地具有煤场,便于本单位实地考察和本单位接煤采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http://**)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加盖公章)。
9.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原件; (略) 或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
二、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块度:30-8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2023年后半年质检报告(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报告原件并附带检验发票)。
2.履约日期及供货时间要求:履约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供货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025年4月30日按需方要求24小时内配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需方要求或计划量均衡配运煤炭,保证各用煤点正常使用及十五日储煤量。并保证各用煤地点不因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和煤矿减产等任何原因影响煤炭的正常使用,交货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
4.验收方式:煤炭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供方提供煤炭过磅单及检验报告,报需方指定人员审验。每车次煤炭均由需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复磅,煤量以需方确认后的过磅数量为准,由需方负责按照需求一览表中标准验收。需方有权对从供方购买的每批次煤质进行随机抽检化验,由双方共同对供应煤炭进行取样,到需 (略) 级以上检验部门检验,全过程均由需方指定人员参与(费用由供方负担)。煤炭化验结果达不到指定要求,本单位拒付本批次货款,情节严重将终止合同,并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5.各供应商提供综合报价(含单价+装卸费+综合运费)。
6.我段使用煤炭用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配送范围:由呼和浩特工务段提供(以合同为准)。
7.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元。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商务资质
1.在中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一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提供2022、2023年来销售业绩,运输车辆的需求和卸货地点的详实情况。
6.投标单位 (略) 当地具有煤场,便于本单位实地考察和本单位接煤采样。
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网(http://**)近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重大违法记录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加盖公章)。
9.提供近2024年后半年内(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检验报告原件; (略) 或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无效)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上午),下午11: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17:3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薛彬
电 话: 047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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