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润公司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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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润公司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泽 (略) (略)
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泽润公司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泽润运(2024)4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四川 (略) 。项目业主为 (略) (略) ,为 (略) ,属于社会办医范畴,招标项目资金100%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略) (略) 后勤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略) 108号, (略) (略) 。

2.3服务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6本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物业公司为主体。

3.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网站 (http://**.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 9 月11日(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金 (略) 7号401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1.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 资质证书副本;

4.1.4 以上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5日14:00时整, (略) 金 (略) 7号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 (略) 网站和 (略) http://**上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 (略) 7号。

联 系 人:蒲老师,*;杨老师:*。

四川 (略)

2024年9月5日

, (略) ,广元
泽 (略) (略)
后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泽润公司广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泽润运(2024)48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四川 (略) 。项目业主为 (略) (略) ,为 (略) ,属于社会办医范畴,招标项目资金100%为企业自筹,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略) (略) 后勤服务。

2.2服务地点: (略) (略) 108号, (略) (略) 。

2.3服务期: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6本项目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 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1.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物业公司为主体。

3.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 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 (略) ”网站 (http://**.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 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3.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 9 月11日(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金 (略) 7号401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1.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4.1.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 资质证书副本;

4.1.4 以上资料均须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5日14:00时整, (略) 金 (略) 7号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 (略) 网站和 (略) http://**上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金 (略) 7号。

联 系 人:蒲老师,*;杨老师:*。

四川 (略)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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