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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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

项目名称: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4)谈判供应商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注:购买时须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报名电话:*,微信同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和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1208室

联系方式:小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H*

项目名称: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谈判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安溪县同美高速出口片区B-04地块、德苑片区02-E-03-1地块和城南南片区A-11地块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负责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出具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4)谈判供应商未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

方式:电话或现场报名。[注:购买时须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报名电话:*,微信同号。]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603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安溪县城厢镇益民街11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泉和 (略)

地 址: (略) 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幢1208室

联系方式:小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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