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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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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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境内;

2.3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审核价*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下浮10%);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2.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具有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⑥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关行业投标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期间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⑦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认定为失信黑名单企业的在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直接按废标处理;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9月05日至 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 08 时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3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人防办一楼;电话*,吴先生;)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电话:*,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创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学园中街2077号2号楼第8梯

电话:*,联系人:吴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附件:建宁县商业街 第三次回复.zip

附件:(图纸)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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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创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境内;

2.3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预算审核价*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下浮10%);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2.8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企业资质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具有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 (略) 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略) 开展 (略) 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 (略) (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⑥投标人因不符合相关行业投标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核查责令限期改正期间的,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⑦投标人被有关部门或管理机构认定为失信黑名单企业的在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直接按废标处理;⑧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9月05日至 2024年9月11日每天上午 08 时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时 30 至 17 时 30分(含法定公休日、含法定节假日),到(建宁县人防办一楼;电话*,吴先生;)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招标人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电话:*,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远创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办事处学园中街2077号2号楼第8梯

电话:*,联系人:吴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电话:059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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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图纸)建宁县绥安里商业街项目(配电室及一户一表供电工程).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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