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福州市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08: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若梦、张业成、郭芳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五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文件集 |
福建五福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WFJX[DY]*
2、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
采购包最高限价: 1,*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 1(项) | 否 | 供应商按照计算机化考试的标准机位设置要求为采购人拓展、测试符合条件的考点机位(尽可能选择集中大考场和交通便利的考点),完成考场准备事项,协助采购人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部分考务管理工作等。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级资质。。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9-0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9-11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9-11 09:30:00,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五福 (略)
地址: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董若梦、张业成、郭芳珍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五福 (略)
福建五福 (略)
2024年09月05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08: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若梦、张业成、郭芳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五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文件集 |
福建五福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WFJX[DY]*
2、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
采购包最高限价: 1,*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略) 司法局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福州考区计算机化考试考务工作委托管理项目 | 1(项) | 否 | 供应商按照计算机化考试的标准机位设置要求为采购人拓展、测试符合条件的考点机位(尽可能选择集中大考场和交通便利的考点),完成考场准备事项,协助采购人做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部分考务管理工作等。 | 1,*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级资质。。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9-05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1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09-11 09: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4-09-11 09:30:00, (略) 晋安区 (略) 晋安区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司法局
地址: (略) 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联系方式:0591-*
名称:福建五福 (略)
地址:王庄街 (略) 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13室-2
联系方式:0591-*
项目联系人:董若梦、张业成、郭芳珍
电话:0591-*
网址: zfcg.http://**.cn
开户名:福建五福 (略)
福建五福 (略)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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