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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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ZJMT-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响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响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ZJMT-K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水域部分在已建的公用重件码头基础上进行扩建,向下游延长61m,使泊位长度满足5万吨级船舶靠泊及装卸作业的要求,释放重件码头预留的5万吨级水工结构等级能力;对重件码头2#引桥进行拓宽改建,改建后引桥宽度为44m,可作为海工装备重件运输至码头平台的通道。同时配套建设后方*域堆场、辅助建构筑物及设施,*域占地面积约163.8亩。建安工程费约31747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的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ZJMT-KC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水工建筑物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绿色港口、智慧港口、供电照明工程、通信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环保绿化工程、导助航、防洪工程、临时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勘初测)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详勘定测)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

(2)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2.3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自到*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略) 公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 (略) 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对外公示。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添加副联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报表,具体以系统规定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响 (略)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工:051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 (略)

地址: (略) 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话:0518-*

E-mail:*@*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ZJMT-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已由响水县行政审批局以响行审投资备【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盐城港响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响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ZJMT-K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水域部分在已建的公用重件码头基础上进行扩建,向下游延长61m,使泊位长度满足5万吨级船舶靠泊及装卸作业的要求,释放重件码头预留的5万吨级水工结构等级能力;对重件码头2#引桥进行拓宽改建,改建后引桥宽度为44m,可作为海工装备重件运输至码头平台的通道。同时配套建设后方*域堆场、辅助建构筑物及设施,*域占地面积约163.8亩。建安工程费约31747万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的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ZJMT-KCSJ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上述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公用重件码头改扩建工程范围内水工建筑物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绿色港口、智慧港口、供电照明工程、通信控制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环保绿化工程、导助航、防洪工程、临时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完成上述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勘初测)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详勘定测)及预算编制、后续服务等工作。

(2)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2.3勘察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自到*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2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下同),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2019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担任过投资额不小于2亿元的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

3.4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

④联合体各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同时联合体各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略) 公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应 (略) 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并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对外公示。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26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添加副联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生成报表,具体以系统规定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响 (略)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刘工:051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 (略)

地址: (略) 凌洲东路德汇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系人:马佳佳、伏泽宇

电话:0518-*

E-mail:*@*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略) 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导致无法判定(如造价金额、技术标准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清。

8.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若某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该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需将保函原件提前递交至招标代理,若采用快递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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