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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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AL-1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 (略) 分行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4-AL-1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改造面积约为2044.74㎡

招标内容与范围:对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

5.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拟派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略) 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人员即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建筑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独递交由评标专家现场核验,且以上现场核验材料与投标文件所附扫描件资料一致】。小班子成员均需提供近三月(2024年4-6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函[2019]92号文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等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至少两年的利润表,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齐齐哈尔分行本部)机构所在区域(承诺);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齐齐哈尔分行本部)机构的配送能力。(承诺)

1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15.供应商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针对13、14、15项要求,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并附截图及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相关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 (略) (略) 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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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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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4-AL-1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略)

一、招标条件

中国工商 (略) 分行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4-AL-1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 (略) (略)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改造面积约为2044.74㎡

招标内容与范围:对齐齐哈尔分行档案库房结构补强及装修改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承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

5.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拟派项目组织机构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略) 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上人员即小班子成员身份证原件。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建筑装饰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质量员(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单独递交由评标专家现场核验,且以上现场核验材料与投标文件所附扫描件资料一致】。小班子成员均需提供近三月(2024年4-6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略) 函[2019]92号文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8.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等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内至少两年的利润表,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10.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齐齐哈尔分行本部)机构所在区域(承诺);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齐齐哈尔分行本部)机构的配送能力。(承诺)

12.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

15.供应商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查询。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针对13、14、15项要求,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并附截图及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相关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 (略) (略) 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 (略) (略) 分行

地址: (略) 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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