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比选公告
湖南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的委托, (略) 国有资产 (略) 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承销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HNXQZZFGS-2024-75
3、选聘方式:比选
4、项目概况:
5、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承 (略) 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6、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年承销费率不得高于发行额1‰/年(千分之一每年),不接受恶意低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有能力为本次比选项目提供服务的承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①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规定,已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须为 (略) 场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单位,提供主承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略) 场交易 (略) 最新发布的主承销商名单截屏及主承销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最近三个年度具有承销发行或参与发行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 09 月 04 日起至2024年 09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 (略) 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室)
3、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购买),(注: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5、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1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3室)。
3、响应文件的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当面递交纸质书面文件,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 (略) 国有资产 (略) 官网上发布。投标 (略) 站之外获取的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发行人: (略) 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天 (略) 268号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1-*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 (略) 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室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31-*、*
邮箱:*@*q.com
湖南 (略) (略) 国有资产 (略) 的委托, (略) 国有资产 (略) 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聘承销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30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项目
2、项目编号:HNXQZZFGS-2024-75
3、选聘方式:比选
4、项目概况:
5、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承 (略) 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6、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年承销费率不得高于发行额1‰/年(千分之一每年),不接受恶意低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有能力为本次比选项目提供服务的承销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①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规定,已完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或其上级单位须为 (略) 场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单位,提供主承销商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略) 场交易 (略) 最新发布的主承销商名单截屏及主承销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最近三个年度具有承销发行或参与发行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 09 月 04 日起至2024年 09 月 10 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 (略) 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室)
3、比选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比选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或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购买),(注:报名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5、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14 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 (略) 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3室)。
3、响应文件的递交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当面递交纸质书面文件,并当场签字确认。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 (略) 国有资产 (略) 官网上发布。投标 (略) 站之外获取的本项目信息并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发行人: (略) 国有资产 (略)
地址: (略) 天 (略) 268号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0731-*
比选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天 (略) 华晨大拇指商业广场公寓楼2401室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731-*、*
邮箱:*@*q.com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