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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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G-2024-CG08-BD01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安全资源池、APT监测探针、安全一体化网关、风险监测系统、安全运营服务、等保三级测评及密评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81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89号天宜成商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明园

电 话:0994-*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XG-2024-CG08-BD01

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协调指挥平台、安全资源池、APT监测探针、安全一体化网关、风险监测系统、安全运营服务、等保三级测评及密评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在“信用中国”(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81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89号天宜成商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0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明园

电 话: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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