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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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05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融达招字*;

  2.项目名称: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资金自筹,已落实;

  5.预算金额:约30万元。本项目采用中标单价的形式招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价格明细表》,供应商应当于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以前,将上月统计汇总的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供应数量结算表报送至采购方审核,采购方根据合同及具体供应数量、中标单价向中标方结算付款;

  6.采购内容: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价格明细表》。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具有不确定性,请供应商考虑相关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服务期限:1年。

  8.服务地点: (略) 红河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满足行业的相关质量要求且验收合格。

  10.入围供应商家数: 2 家,第1成交人承担年预算的60%;第2成交人承担年预算的4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 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8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参加。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网上领取磋商文件:将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时电话0873-*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9月14日下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银河路80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

,云南, (略) ,0873-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05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融达招字*;

  2.项目名称: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资金自筹,已落实;

  5.预算金额:约30万元。本项目采用中标单价的形式招标,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价格明细表》,供应商应当于每月的第5个工作日以前,将上月统计汇总的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供应数量结算表报送至采购方审核,采购方根据合同及具体供应数量、中标单价向中标方结算付款;

  6.采购内容: (略)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 (略) 广告印制及物料制作项目价格明细表》。本次采购为框架协议采购,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具有不确定性,请供应商考虑相关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服务期限:1年。

  8.服务地点: (略) 红河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满足行业的相关质量要求且验收合格。

  10.入围供应商家数: 2 家,第1成交人承担年预算的60%;第2成交人承担年预算的4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 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 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 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 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7)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6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代理授权书;

  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若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8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供应商参加。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5日上午9:00至2024年9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章;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网上领取磋商文件:将上述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com)并同时拨打时电话0873-*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磋商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9月14日下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红河 (略) (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 (略) 官网》(htt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银河路80号

  联系人:刘师

  联系电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 (略)

  地 址: (略) 观澜路中地村53号

  联系人:王淑敏、张登跃

  联系电话:*、*

,云南, (略) ,0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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