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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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06 至 2024-09-1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于树丽
(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840,000
采购需求:

医用控温仪(升温升降一体机)、输液泵、转出呼吸机等重症医学科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条件,由投标人派其代表持CA锁及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 (略)
地 址: (略) 朝阳县柳城 (略) 31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双 (略) 三段65-4号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树丽
电 话: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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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朝阳县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06 至 2024-09-1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于树丽
(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朝 (略) 重症医学科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1,840,000
采购需求:

医用控温仪(升温升降一体机)、输液泵、转出呼吸机等重症医学科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政策、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线上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采购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开启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委派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电子备份文件至开标现场进行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也可根据投标人自身条件,由投标人派其代表持CA锁及 (略) (略) 朝阳县分中心六楼( (略) 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现场进行解密。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 (略) (略) 公共资源 (略) 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 (略) 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 (略)
地 址: (略) 朝阳县柳城 (略) 31号
联系方式: 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双 (略) 三段65-4号
联系方式: 0421-*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略) 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08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树丽
电 话: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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