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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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 前期工作已由中国石化集团 (略) 以《关于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请示的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途经内蒙古自治区、 (略) 、 (略) 、 (略) 。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41.65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拟建的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本工程管道全长1132km,沿 (略) (市、自治区)30个县(市、区),设置10座站场、50座阀室。)进行现场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中国石化集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国家能源局对输氢管道核准备案初步意见,输氢管道可能由国家能源局整体核准, (略) 分别核准备案。后期评价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对本项目核准备案要求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取得批复意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5名主要参与编制人员: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编制人员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 (略) (略) ( (略) ),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 12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 09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原卫生局办公楼404、405室;

邮编:/;

联系人:魏战武;

电话:*;

电子邮箱:weizhanwu.*@*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超*

电子邮箱

lichao1.*@*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2024年9月5日

,内蒙古,乌兰察布,内蒙

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 前期工作已由中国石化集团 (略) 以《关于开展乌兰察布绿氢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请示的回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途经内蒙古自治区、 (略) 、 (略) 、 (略) 。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41.65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对拟建的内蒙古乌兰察布至京津冀地区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本工程管道全长1132km,沿 (略) (市、自治区)30个县(市、区),设置10座站场、50座阀室。)进行现场调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中国石化集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根据国家能源局对输氢管道核准备案初步意见,输氢管道可能由国家能源局整体核准, (略) 分别核准备案。后期评价单位需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对本项目核准备案要求来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取得批复意见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资质及以上

(3)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额≥100万元);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5名主要参与编制人员: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线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编制人员业绩。

3.4符合第一章基本 (略) (略) ( (略) ),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5日 12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 09 时00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 09 时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商都县七台镇新风东路原卫生局办公楼404、405室;

邮编:/;

联系人:魏战武;

电话:*;

电子邮箱:weizhanwu.*@*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地址: (略) 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

电子邮箱:*@*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石化新星(内蒙古)西 (略)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超*

电子邮箱

lichao1.*@*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 (略) 北京分公司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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