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陈茂才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陈茂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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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陈茂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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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
为 (略) 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局对持有原八所镇建委、原县建工局、原县建委出具的建房用地证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宗地开展用地权属调查。我局正受理陈茂才(陈茂才已逝,由其子女陈忠敏、陈少明、陈小亮、陈小莉继承土地使用权)持有的《东 (略) 私人建房用地证明书》〔编号:1981第17号〕土地权属调查事宜。陈茂才宗 (略) 八所镇东风路17号,实地测量面积为2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东至许进球,南至水田,西至吴博仁,北至东风路,坐标为:J1(X*.718、Y*.124),J2(X*.949、Y*.253),J3(X*.903、Y*.645),J4(X*.835、Y*.524)、J5(X*.050、Y*.845)、J6(X*.962、Y*.841)。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逾期未提出权属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给予陈忠敏、陈少明、陈小亮、陈小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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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陈茂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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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通告
为 (略) 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局对持有原八所镇建委、原县建工局、原县建委出具的建房用地证明书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个人宗地开展用地权属调查。我局正受理陈茂才(陈茂才已逝,由其子女陈忠敏、陈少明、陈小亮、陈小莉继承土地使用权)持有的《东 (略) 私人建房用地证明书》〔编号:1981第17号〕土地权属调查事宜。陈茂才宗 (略) 八所镇东风路17号,实地测量面积为22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东至许进球,南至水田,西至吴博仁,北至东风路,坐标为:J1(X*.718、Y*.124),J2(X*.949、Y*.253),J3(X*.903、Y*.645),J4(X*.835、Y*.524)、J5(X*.050、Y*.845)、J6(X*.962、Y*.841)。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岗,逾期未提出权属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给予陈忠敏、陈少明、陈小亮、陈小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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