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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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资金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和《关于做好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利农字〔2023〕47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遴选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实施主体的通知》(利农函〔2023〕80号),要求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公示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等程序,11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奖补条件。奖补资金180.*元、审计费用1.*元,合计182.*元。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拨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10日

联系人:董*刚 联系电话:*

附件: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奖补及审计费用统计表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3〕595号)和《关于做好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利农字〔2023〕47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遴选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实施主体的通知》(利农函〔2023〕80号),要求各乡镇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审、组织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公示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等程序,11家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奖补条件。奖补资金180.*元、审计费用1.*元,合计182.*元。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拨付奖补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10日

联系人:董*刚 联系电话:*

附件:利辛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奖补及审计费用统计表


利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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