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如皋市丁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树木出售工程招标公告
2024年如皋市丁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树木出售工程招标公告
受*堰镇朝阳村委托,现拟对*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树木出售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2)工程规模:*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内近9亩土地进行复垦,现对该地块上的树木(广玉兰)进行砍伐出售;(3)工程质量及要求:①约9亩的树木(广玉兰)进行砍伐出售,中标方需负责砍伐、清运离场,及树根和碎枝的清场;②出售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响应的单位(个体)或个人。
3、本项目最低限价:160元/吨(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低于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4、工期要求:中标后自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前完工。
5、付款方式:全部砍伐结束后,全额支付进村集体账户。
6、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
7、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15:00止(北京时间)。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不报名) (略) *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0、投标人报名资料: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个人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点: (略) *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
(略) *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9月5日
受*堰镇朝阳村委托,现拟对*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树木出售工程以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具体要求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2)工程规模:*堰镇朝阳村21、22组苗木园内近9亩土地进行复垦,现对该地块上的树木(广玉兰)进行砍伐出售;(3)工程质量及要求:①约9亩的树木(广玉兰)进行砍伐出售,中标方需负责砍伐、清运离场,及树根和碎枝的清场;②出售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2、投标人资格要求:有响应的单位(个体)或个人。
3、本项目最低限价:160元/吨(含税费、审计费等一切费用),低于限价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4、工期要求:中标后自按照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前完工。
5、付款方式:全部砍伐结束后,全额支付进村集体账户。
6、为了保证投标人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投标人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投标人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报价失误均自行承担后果,勘测现场联系电话:*。
7、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本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2日15:00止(北京时间)。
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公示时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节假日不报名) (略) *堰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10、投标人报名资料:①单位(个体)报名时需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信息,加盖公章;②单位(个体)如果是委托投标的,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所有的材料需加盖公章;④个人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1、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居晶晶;联系电话:0513-*;
联系地点: (略) *堰镇便民服务中心至招投标办公室。
(略) *堰镇招投标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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