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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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略) (略) 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河南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略) 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

BOC-00017-2024HW104

三、项目情况:

3.1采购内容:5台,2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2台,20KUPS(含电池,满载2小时);2台,3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2台,30KUPS(含电池,满载2小时);86台,1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46台,15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提供标配智能接口,监控网卡,免费配合与我行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对接的联调测试。

3.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3中标人数量:1家

3.4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起20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

3.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7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主机不低于6年、蓄电池不低于4年的原厂免费保修和现场原厂技术支持及维护。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为UPS设备生产厂家。

3.报名时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在18家全国性银行(6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以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信、光大、华夏、广发、平安、招商、上海浦东发展、兴业、民生、渤海、恒丰、浙商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与本次所投UPS(含蓄电池)品牌同系列产品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提供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地点: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 (略) 一楼( (略)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9:00-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 (略) 一楼( (略)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1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王鹏勇、宋丹丹

联系方式:037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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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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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略) 受 (略) (略) 分行委托,就 (略) (略) 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二级行机房及网点电源设备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

BOC-00017-2024HW104

三、项目情况:

3.1采购内容:5台,2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2台,20KUPS(含电池,满载2小时);2台,3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2台,30KUPS(含电池,满载2小时);86台,10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46台,15KUPS(含电池,满载4小时)。提供标配智能接口,监控网卡,免费配合与我行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对接的联调测试。

3.2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3.3中标人数量:1家

3.4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起20天内交货到指定地点并验收。

3.5质量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7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主机不低于6年、蓄电池不低于4年的原厂免费保修和现场原厂技术支持及维护。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须为UPS设备生产厂家。

3.报名时至少提供1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在18家全国性银行(6大国有银行:工、农、中、建、交、邮储以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信、光大、华夏、广发、平安、招商、上海浦东发展、兴业、民生、渤海、恒丰、浙商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与本次所投UPS(含蓄电池)品牌同系列产品3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邮寄地址)、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提供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3.地点: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 (略) 一楼( (略)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9:00-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西单元河南 (略) 一楼( (略) 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71-*

举报邮箱:*@*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 (略) 金水区商务外环路3-1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分行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王鹏勇、宋丹丹

联系方式:0371-*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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