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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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 (略) 375号旅游大厦4层4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美陟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0951-*
附件:
附件1 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 (略) 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JC2024(磋)-072号

项目名称: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工程类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 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6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 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 (略) *@*63.com,我公司收到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内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以其他方式通知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略) 兴庆 (略) 375号旅游大厦4层402        

联系方式:陈美陟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14: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 ¥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兴庆 (略) 375号旅游大厦4层4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美陟 0951-*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德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0951-*
附件:
附件1 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单.docx

项目概况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 (略) 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JC2024(磋)-072号

项目名称: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驻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廉政谈话室装修和设备购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工程类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4节能、环保产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按照财库〔2022〕35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财政 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6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 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 (略) *@*63.com,我公司收到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内回复电子版磋商文件(注: (略) 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德通 (略) 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 (略) 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以其他方式通知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略) 兴庆 (略) 375号旅游大厦4层402        

联系方式:陈美陟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德通 (略)             

地 址: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            

联系方式: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霞、马晶晶、马亚楠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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