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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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单一来源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 (略) 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项目名称: 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配套提供2024学年空中课堂统编三科新教材在线视频课常规课(包括修订)及地方人工智能课程视频课,不少于896节。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实施的延续性: (略) (略) ( (略) 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与上海 (略) 已经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2020年至今,上海 (略) 持续、深度 (略) “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高质量地完成了超过3000节视频课程资源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略) 民的欢迎。
二、项目实施的保密性: (略) 基础教育“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建设涉及还未公开发行的教材信息、授课教师和审核专家等敏感信息,需要保障其安全性和保密性;上海 (略) 已经参与了多年“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其优秀的保密素 (略) 多次验证。
三、该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每年服务上海中小学师生,累计超过150万人次。2024学年空中课堂(常规课)三科统编新教材视频课程的完成进度有特定要求,时效性及紧迫性要求高,社会关注度也较高。 (略) 基础教育“双新”工作的顺利实施,基于新教材的“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建设尤为重要,上海 (略) 具备承担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源和综合实力。
四、由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影响力及特殊要求,需要由具备特定资源和专业实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
基于对以上各方面的统筹考虑,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海 (略) 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国顺路288号学习广场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志浩

联系地址: 桂林路120号

联系电话: 0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略) ( (略) 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项目名称: 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名称: 空中课堂视频拍摄制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配套提供2024学年空中课堂统编三科新教材在线视频课常规课(包括修订)及地方人工智能课程视频课,不少于896节。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实施的延续性: (略) (略) ( (略) 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与上海 (略) 已经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2020年至今,上海 (略) 持续、深度 (略) “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高质量地完成了超过3000节视频课程资源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略) 民的欢迎。
二、项目实施的保密性: (略) 基础教育“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建设涉及还未公开发行的教材信息、授课教师和审核专家等敏感信息,需要保障其安全性和保密性;上海 (略) 已经参与了多年“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建设,其优秀的保密素 (略) 多次验证。
三、该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每年服务上海中小学师生,累计超过150万人次。2024学年空中课堂(常规课)三科统编新教材视频课程的完成进度有特定要求,时效性及紧迫性要求高,社会关注度也较高。 (略) 基础教育“双新”工作的顺利实施,基于新教材的“空中课堂”视频课程资源建设尤为重要,上海 (略) 具备承担本项目所有相关资源和综合实力。
四、由于本项目的重要性、影响力及特殊要求,需要由具备特定资源和专业实力的单位承担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略) 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
基于对以上各方面的统筹考虑,本项目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上海 (略) 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上海 (略)

地址: (略) 杨浦区国顺路288号学习广场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李志浩

联系地址: 桂林路120号

联系电话: 021-*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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