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达州市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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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达州市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

(略) 教育局

关于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略) 教育局拟实施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为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洁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少于3家)参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 (略) 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范围: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比选内容;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网上彩页截图);

3.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略)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三)以上一般要求和其他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均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拟参加比选活动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7月19日9时至2024年7月22日12时,将报名资料 (略) 教育局现场报名,并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二)获取比选文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有效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的申请人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2时00分。

(二)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教育局511室(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评审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

(二)评审地点为: (略) 教育局528室(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为序确定确定唯一代理机构。

(一)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三家(含)以上的,通过综合评分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次政府采购唯一代理机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名比选的申请人低于三名时,本次比选终止,由我局另行确定选取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的方式。

七、比选结果公告网址

比选 (略) 教育局官网(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18-*

(略) 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略) 教育局

关于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略) 教育局拟实施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为规范采购行为,促进廉洁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少于3家)参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 (略) 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范围:20 (略) 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测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比选内容;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的证明(网上彩页截图);

3.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证明材料(需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下载打印信用信息报告);

4.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经营资格或招标代理资格的处罚期内;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二)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2.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 (略) 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三)以上一般要求和其他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均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拟参加比选活动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7月19日9时至2024年7月22日12时,将报名资料 (略) 教育局现场报名,并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二)获取比选文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有效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的申请人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应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12时00分。

(二)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 (略) 教育局511室(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比选评审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

(二)评审地点为: (略) 教育局528室(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为序确定确定唯一代理机构。

(一)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有三家(含)以上的,通过综合评分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次政府采购唯一代理机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名比选的申请人低于三名时,本次比选终止,由我局另行确定选取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的方式。

七、比选结果公告网址

比选 (略) 教育局官网(http://**)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教育局

地 址: (略) 通川区西外 (略) 政综合楼5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18-*

(略) 教育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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