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后勤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冠盛大厦室房屋租赁权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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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后勤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冠盛大厦室房屋租赁权项目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恒*数智 (略) (略) 后勤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后勤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冠盛大厦1812-1813室房屋租赁权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HZGS-2024-24

四、采购内容:

标项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
功能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期限

1

(略) 冠盛大厦1812-1813室

218.21

办公

*.63

2024年9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竞租保证金

交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49097.25元。

2.竞租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到账,交纳主体须与竞租主体一致。未按要求交纳的竞租人均为无效竞租。

租金缴纳

1.首年租金最低限价:*.63元,凡低于底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租赁期限(年):2024年9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3.装修免租期:30天

4.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先付后用,每六个月租金一次付清

5.租金变动标准: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5%。

五、承租人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作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六、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本房产不允许开展P2P金融类服务、医疗及其他与周边氛围不适应、污染性的业态。

2、本次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7:00止,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 (略)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五楼511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 (略) 西湖区保俶路88号同人商务楼4楼会议室。

4、中标规则

⑴以投标文件中的年租金报价按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价为中标人(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中标;

⑵如不同投标人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现场再进行报价,以最高价中标;

⑶原承租人参与投标且报价有效的,如接受上述最高价的,则可优先承租,即为中标人。

⑷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公示期满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5、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未按规定签章的投标文件;

⑵仅以非纸质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⑷低于底价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6、招租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必须当场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否则,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标的物由原承租人中标的:原承租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原合同届满前10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8、标的物由其他投标人中标的:中标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不迟于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天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9、若中标人为非原承租人的,中标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出租方无法顺利收回租赁房屋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租赁期限从清退原承租户开始,以实际交付之日算起。如中标人因此要求放弃租赁权并返还投标保证金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人与出租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租赁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11、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12、意向承租人未中标的,其竞价保证金在招租竞价会结束当天起开始办理退还手续,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 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业务联系电话:0571-*钟先生

八、采购文件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采购公告附件。


以上附件格式及要求不得更改。


附件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恒*数智 (略) (略) 后勤 (略) 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后勤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冠盛大厦1812-1813室房屋租赁权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QHZGS-2024-24

四、采购内容:

标项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
功能

招租底价

(元/年)

租赁期限

1

(略) 冠盛大厦1812-1813室

218.21

办公

*.63

2024年9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竞租保证金

交纳

1.竞租保证金金额:49097.25元。

2.竞租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3.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纳到账,交纳主体须与竞租主体一致。未按要求交纳的竞租人均为无效竞租。

租金缴纳

1.首年租金最低限价:*.63元,凡低于底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2.租赁期限(年):2024年9月15日-2026年7月14日

3.装修免租期:30天

4.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先付后用,每六个月租金一次付清

5.租金变动标准: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1.5%。

五、承租人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作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六、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本房产不允许开展P2P金融类服务、医疗及其他与周边氛围不适应、污染性的业态。

2、本次招租项目公告期即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17:00止,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 (略)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五楼511室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及缴纳竞价保证金。

3、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2日下午15:00, (略) 西湖区保俶路88号同人商务楼4楼会议室。

4、中标规则

⑴以投标文件中的年租金报价按高到低进行排序,最高价为中标人(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除外)。公告期内如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报名,可按不低于竞价底价的报价直接中标;

⑵如不同投标人报价同为最高价的,则现场再进行报价,以最高价中标;

⑶原承租人参与投标且报价有效的,如接受上述最高价的,则可优先承租,即为中标人。

⑷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公示期满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5、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未按规定签章的投标文件;

⑵仅以非纸质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⑶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⑷低于底价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6、招租竞价成交后,中标人必须当场签署《公开招租竞价成交确认书》。否则,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标的物由原承租人中标的:原承租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不得迟于原合同届满前10天)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8、标的物由其他投标人中标的:中标人要在公开招租结果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租金从不迟于招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天开始计算。中标人未在约定期限签订租赁合同,按中标人自动放弃论处,已交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可对本招租标的再行组织招租。

9、若中标人为非原承租人的,中标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果因出租方无法顺利收回租赁房屋原因导致延迟交付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租赁期限从清退原承租户开始,以实际交付之日算起。如中标人因此要求放弃租赁权并返还投标保证金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中标人与出租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租赁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

11、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12、意向承租人未中标的,其竞价保证金在招租竞价会结束当天起开始办理退还手续,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 其他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业务联系电话:0571-*钟先生

八、采购文件下载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采购公告附件。


以上附件格式及要求不得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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