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略)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
项目地点 |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6组 |
项目规模 | 流转农用地189.5亩(其中能自然灌溉的75.5亩,不能自然灌溉的114亩) |
流转用途 | 用于粮油种植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流转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标的详情 | 农用地共计189.5亩。其中能自然灌溉的75.5亩,不能自然灌溉的114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采用分地类计价模式,能自然灌溉的土地1000.00元.亩/年;不能自然灌溉的土地按照第一年800.00元.亩/年,第二年起按照1000.00元.亩/年计价。 二、工作经费:110.00 元.亩/年 。 |
流转条件 | 意向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 |
交易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fff7-42a7-92b4-de36934c0465.html) | |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三、时序安排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2日16:00时。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9 月 13 日10:30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9 月 13 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6、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双流区彭镇金马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
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 (略) 双流分公司
联系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告
(略)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双流分所拟对位于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公开挂牌流转,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项目名称 |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组、6组189.5亩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
项目地点 | 双流区彭镇金马村5、6组 |
项目规模 | 流转农用地189.5亩(其中能自然灌溉的75.5亩,不能自然灌溉的114亩) |
流转用途 | 用于粮油种植 |
资金来源 | 投资人自筹 |
流转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 |
标的详情 | 农用地共计189.5亩。其中能自然灌溉的75.5亩,不能自然灌溉的114亩,项目区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完备,能满足基本农业生产需要。 以上为标的物现状描述,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前往踏勘。 |
二、交易条件和保证金事项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一、土地租金:采用分地类计价模式,能自然灌溉的土地1000.00元.亩/年;不能自然灌溉的土地按照第一年800.00元.亩/年,第二年起按照1000.00元.亩/年计价。 二、工作经费:110.00 元.亩/年 。 |
流转条件 | 意向方是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 |
交易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成交总额的5‰向成都农交所支付。(详见《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http://**-fff7-42a7-92b4-de36934c0465.html) | |
交易 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 | ¥1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
保证金 处置办法 | 1.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成都农交所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原路无息退回。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原路原款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①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项目业主或成都农交所损失的; ②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③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项目流转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④意向受让方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拒绝签约或放弃受让方身份的; ⑤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三、时序安排
报名期及 保证金缴纳期限 |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成都农交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办理竞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至系统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2日16:00时。 |
成交确认时间 | 1.如信息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9 月 13 日10:30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于2024年 9 月 13 日上午10:00时进行网络竞价。竞价结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三个工作日。 |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交易承诺书(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填写后完整上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满足受让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审核通过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请在“报名资料下载”中下载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6、出让方和成都农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风险提示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出让方不组织集中踏勘。一经报名,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现状,自愿参与该项目投资建设。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属于本所和出让方。
七、联系方式
出让方:双流区彭镇金马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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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平台:成都农村产 (略) 双流分公司
联系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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