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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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的公告

关于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

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现就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背负式水枪16台、风力灭火机40台、油锯8台、便携式二号工具500把、个人防护装备35套、望远镜18个、宣传海报15包、宣传单20捆、县政府通告(禁火令)40包、横幅300条、无人机2套、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识牌20个、森林防火宣传警示器18个,并负责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的等工作。

三、预算金额

预算资金93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交货时间

2024年10月15日前。

五、交货地点

屯昌县域内。

六、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七、报价材料及方式

(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密封后送交我单位(不接受邮寄),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选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2家(含2家)以上,原则上以最低报价选定供应商。若只有1家单位报价且符合条件的,选定其为供应商。任何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工作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实名反馈我单位,非实名不予受理。

九、其他说明

(一)所有参与报价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

(二)严禁恶意报价;

(三)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9月9日-9月13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予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送交的报价材料恕不受理

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辜玉蕾,联系电话:0898-*。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及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9月5日起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附件:报价函格式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5日


附件:报价函格式.doc

关于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

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县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物资保障综合能力,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现就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质、有意向的单位报名。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2024年森林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防火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背负式水枪16台、风力灭火机40台、油锯8台、便携式二号工具500把、个人防护装备35套、望远镜18个、宣传海报15包、宣传单20捆、县政府通告(禁火令)40包、横幅300条、无人机2套、森林火险预警信号标识牌20个、森林防火宣传警示器18个,并负责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的等工作。

三、预算金额

预算资金93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交货时间

2024年10月15日前。

五、交货地点

屯昌县域内。

六、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七、报价材料及方式

(一)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密封后送交我单位(不接受邮寄),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选取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价单位2家(含2家)以上,原则上以最低报价选定供应商。若只有1家单位报价且符合条件的,选定其为供应商。任何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工作询价需求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实名反馈我单位,非实名不予受理。

九、其他说明

(一)所有参与报价的单位须保证其提供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单位有权在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

(二)严禁恶意报价;

(三)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我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间:9月9日-9月13日(节假日、双休日不予受理)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送交的报价材料恕不受理

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辜玉蕾,联系电话:0898-*。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及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9月5日起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附件:报价函格式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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