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商丘师范学院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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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商丘师范学院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 (略) 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校采磋商-2024-27号

2.项目名称: (略) 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 (略) 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包括管乐团排练厅相关设备、国乐团排练厅相关设备、学生用钢琴、VIP化妆间钢琴搬运、演出服装清洁搬运归纳、衣柜搬运、演出道具搬运、合唱台搬运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响应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略) 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 (略) 磋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做到一个文件(PDF格式)中,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ttp://**),采购人收到邮件并初审(初审不作为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合格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和采购人收件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3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须为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均为签字、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递交时须整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 (略) 磋商报名表》放在文件最前面,文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55号 (略) 2号办公楼3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55号 (略) 2号办公楼3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略) 55号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 037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09月05日


(略) 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 (略) 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校采磋商-2024-27号

2.项目名称: (略) 工科实训中心与艺术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 (略) 音乐厅搬迁项目包1-乐团搬迁)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0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服务内容:包括管乐团排练厅相关设备、国乐团排练厅相关设备、学生用钢琴、VIP化妆间钢琴搬运、演出服装清洁搬运归纳、衣柜搬运、演出道具搬运、合唱台搬运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参数要求》。

(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成立年限为准、新成立公司未满一年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7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5.响应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需提供在公告发布后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略) 页截图,并做到响应文件中,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 (略) 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供应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下载填写公告下方的附件《 (略) 磋商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报名资料做到一个文件(PDF格式)中,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ttp://**),采购人收到邮件并初审(初审不作为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合格后,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和采购人收件信息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2.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2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3提供供应商自己承诺的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须为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均为签字、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递交时须整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 (略) 磋商报名表》放在文件最前面,文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55号 (略) 2号办公楼305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55号 (略) 2号办公楼30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工作办公室)》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略) 55号

联系人:庞老师

电话: 0370-*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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