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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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位 (略) (略) (略) 交汇东南,项目总建筑面积*.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地下建筑面积:*.06㎡,包含1-9#楼、车库、西门及北门等建设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交汇东南。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工期要求:6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3.2施工资质: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申请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 (略) 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略) (略) 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8:30--18: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 (略) 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者jpg格式)*@*63.com。招标 (略)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申请 (略)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提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9月27日下午15:00 时;递交地点: (略) 电子开评标系统.

5.2 开标日期:2024年09月27日下午15:00 时。

5.3 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交汇处

招标人联系人:孙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费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费 (略) 11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3、监督单位:费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0539-*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费县东周街社区项目,位 (略) (略) (略) 交汇东南,项目总建筑面积*.3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地下建筑面积:*.06㎡,包含1-9#楼、车库、西门及北门等建设内容)。

2.2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交汇东南。

2.3资金来源:自筹。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工期要求:6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

3.2施工资质: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申请人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 (略) 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 (略) (略) (略) 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8:30--18:00时,过时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 (略) 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者jpg格式)*@*63.com。招标 (略) 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申请 (略) ,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提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09月27日下午15:00 时;递交地点: (略) 电子开评标系统.

5.2 开标日期:2024年09月27日下午15:00 时。

5.3 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交汇处

招标人联系人:孙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费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费 (略) 111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3、监督单位:费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电话: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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