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DMTO装置和系统配套工程所需旋壳泵的采购定向询比价
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DMTO装置和系统配套工程所需旋壳泵的采购定向询比价
招标编号:*-0000-PRME-MIB-0020
本活动是中 (略) 负责采购的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DMTO装置和系统配套工程所需旋壳泵的采购定向询比价。
项目所在地: (略)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1.招标范围:
1.1.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01-P-1109A/B | 压渣泵 | 2 | 2024年10月28日 | |
小计 | 2 |
2.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业绩,服从招标人规范、合理的管理要求,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三年内未被连续三次及以上通报或停用。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还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9:00时至2024年09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14:30,地点: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3410会议室。
4.2 本次招标接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发送到指定接收邮箱(接收邮箱:qiangxj.*@*inopec.com)
4.3 邮寄纸质标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收件人:强霄军)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时间要求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14:30;
开标地点: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3410会议室。
6.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办法。
7.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9月0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8.招标人:中 (略) 采购部
地 址: (略) 天河 (略) 191号
邮 编:*
联系人:强霄军
电 话:020-*、*
9.合同付款条款:
9.1.本合同款的支付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 (略) 承兑汇票,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9.2.预付款为本合同总价的0%,合同生效并受到卖方提交的等额预付款保函后2个月内支付。
9.3.本合同总价的0%于主体材料到达制作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主材到场证明后2个月内支付。
9.4.本合同总价的80%于产品在送达现场、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5.本合同总价的15%于产品在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6.本合同总价的0%于产品及所附文件资料全部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7.预留本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则期满后2个月内支付。
9.8.除9.2-9.7已提到的资料之外,卖方在请款时应提交符合要求的以下资料:①付款申请;②等额或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分次开票,则最晚于到货后补齐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卖方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合同号)。
9.9.合同型式:固定总价合同。
中 (略) 采购部
2024年09月05日
招标编号:*-0000-PRME-MIB-0020
本活动是中 (略) 负责采购的联泓格润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DMTO装置和系统配套工程所需旋壳泵的采购定向询比价。
项目所在地: (略) 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
1.招标范围:
1.1.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01-P-1109A/B | 压渣泵 | 2 | 2024年10月28日 | |
小计 | 2 |
2.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其他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业绩,服从招标人规范、合理的管理要求,未被列入国家、行业、招标方等黑名单,未出现过重大QHSE责任事故,三年内未被连续三次及以上通报或停用。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如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还应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提供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6日9:00时至2024年09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0日14:30,地点: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3410会议室。
4.2 本次招标接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在在截止投标时间前发送到指定接收邮箱(接收邮箱:qiangxj.*@*inopec.com)
4.3 邮寄纸质标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收件人:强霄军)
4.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时间要求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14:30;
开标地点: (略) 天河 (略) 191号中石化大厦A塔3410会议室。
6.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办法。
7.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09月0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8.招标人:中 (略) 采购部
地 址: (略) 天河 (略) 191号
邮 编:*
联系人:强霄军
电 话:020-*、*
9.合同付款条款:
9.1.本合同款的支付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 (略) 承兑汇票,支付货币为人民币。
9.2.预付款为本合同总价的0%,合同生效并受到卖方提交的等额预付款保函后2个月内支付。
9.3.本合同总价的0%于主体材料到达制作现场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提交的主材到场证明后2个月内支付。
9.4.本合同总价的80%于产品在送达现场、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5.本合同总价的15%于产品在现场安装、调试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6.本合同总价的0%于产品及所附文件资料全部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支付。
9.7.预留本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则期满后2个月内支付。
9.8.除9.2-9.7已提到的资料之外,卖方在请款时应提交符合要求的以下资料:①付款申请;②等额或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分次开票,则最晚于到货后补齐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卖方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合同号)。
9.9.合同型式:固定总价合同。
中 (略) 采购部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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