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48团唐景花苑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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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48团唐景花苑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第三师48团唐景花苑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未提供资质要求,现补充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2名,资料员1名,造价工程师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2024年2月至今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疆外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进疆信息报送册内的人员。(备注:以上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财务审计报告均须提供)。 5.信誉要求:1)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7)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8)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0)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等;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上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 6.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大于2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略) 无需提供。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图木舒克城 (略)
地址: (略) 锦绣东街21号
联系人:王庆陵
电话:09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 (略)
地址:新疆阿勒泰 (略) 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联系人:姜有芳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第三师48团唐景花苑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
一、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未提供资质要求,现补充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3.项目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2名,资料员1名,造价工程师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2024年2月至今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疆外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是进疆信息报送册内的人员。(备注:以上人员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略) 可不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财务审计报告均须提供)。 5.信誉要求:1)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招投标 (略) 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7)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8)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9)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0)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1)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等; (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以上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 6.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额大于2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业绩均予以认可), (略) 无需提供。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图木舒克城 (略)
地址: (略) 锦绣东街21号
联系人:王庆陵
电话:099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 (略)
地址:新疆阿勒泰 (略) 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联系人:姜有芳
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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