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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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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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XZBCG-2024-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略) 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 (略) 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 (略) 城区(书面承诺)。
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 (略) 指定地点。(书面承诺)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西
双版纳诚信 (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 (略) (略) 38 号 6-202)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2. 项目编号:CXZBCG-2024-30。
3. 报价:比选申请人按下浮率自主报价,下浮率最大的为中标候选人。结算价=按最终比
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4. 比选需求: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
等。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 (略) 进行年度服务考核, (略) 在
服务过程中不能按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将不续签合同,比选人可按
协议相关要求解除合约。
6. 结算及支付:结算价=按最终比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
(1)比选人根据实际比选货品 (略) 按月份进行结算,比选人订购的商品种类应限
于供货商的营业范围内。
(2) (略) 在送货当天,应核对本次商品销售清单。
(3)超市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医院比选人自收到供货商票据后 30 日内支付本次货款。
(4)任何一方开户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对方;
若由于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责任。
(5)超 (略) 专用的会员账号,便捷比选管理及统计。
(6)支付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略) 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 (略) 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 (略) 城区(书面承诺)。
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 (略) 指定地点。(书面承诺)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 (略) (略) 38
号 6-202)。
3. 方式:现场获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和地址
比 选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 (略) (略)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
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 (略)
地  址: (略) (略) 38 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0691-*、*
邮 箱:*@*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 (略) (略)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 (略)
地 址: (略) (略) 38 号
联 系 人: 余萌
电 话: 069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CXZBCG-2024-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略) 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 (略) 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 (略) 城区(书面承诺)。
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 (略) 指定地点。(书面承诺)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七、其他
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项目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在西
双版纳诚信 (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 (略) (略) 38 号 6-202)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后勤物资供货商遴选(二次)。
2. 项目编号:CXZBCG-2024-30。
3. 报价:比选申请人按下浮率自主报价,下浮率最大的为中标候选人。结算价=按最终比
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按下浮率进行报价。
4. 比选需求: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提供日常使用生活、办公、非医用低值易耗品
等。
5.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比选 (略) 进行年度服务考核, (略) 在
服务过程中不能按时限,按质按量完成工作要求,考核不合格的将不续签合同,比选人可按
协议相关要求解除合约。
6. 结算及支付:结算价=按最终比选人结算金额×(1-中标人下浮率)。
(1)比选人根据实际比选货品 (略) 按月份进行结算,比选人订购的商品种类应限
于供货商的营业范围内。
(2) (略) 在送货当天,应核对本次商品销售清单。
(3)超市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票,医院比选人自收到供货商票据后 30 日内支付本次货款。
(4)任何一方开户银行、账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通知对方;
若由于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信息变更方承担责任。
(5)超 (略) 专用的会员账号,便捷比选管理及统计。
(6)支付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
承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
的除外(书面承诺)。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比选申请人,提供相
应的免税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3.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证明材料。( (略) 应作出说明)
4. 提供企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略) 应作出说明)
5. 参与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目的招标活动(书面承诺)。
7. 比选 (略) 免费配送比选物资,配送服务范围覆 (略) 城区(书面承诺)。
8. 超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之时起 24 小时内,按订单要 (略) 指定地点。(书面承诺)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1. 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 (略) (略) 38
号 6-202)。
3. 方式:现场获取。
四、比选申请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双版纳诚信 (略) 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和地址
比 选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 (略) (略)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
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 (略)
地  址: (略) (略) 38 号
联 系 人:余萌
电 话:0691-*、*
邮 箱:*@*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 址: (略) (略) 55 号
联 系 人:李然昌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双版纳诚信 (略)
地 址: (略) (略) 38 号
联 系 人: 余萌
电 话: 0691-*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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