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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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44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分批按业主要求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2)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3)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96日至2024913,每天上午

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下载。

1.数字证书申请说明: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bszb(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71-67276028。

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供应商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以上任一机构的CA(数字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2.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招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

联系方式:18487124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7133604、15770266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15770266075

附件:

昌宁县2024年提前批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猪瘟、蓝耳疫苗采购)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备注

1

猪瘟蓝耳疫苗

80000


(一)猪瘟蓝耳疫苗技术参数

1.猪瘟疫苗:20头份/瓶,猪瘟病毒兔化弱毒株接种易感传代细胞培养,收获细胞培养物,每头份含细胞毒液不少于 0.015ml(每头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5000个兔体感染量),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配同等规格量稀释液。

2.蓝耳疫苗:20头份/瓶,用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活疫苗 JXA1-R 株接种细胞培养,加稳定剂,真空冻干制成,每头份病毒含量105.0TCID50,配同等规格量稀释液。

3.提供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的产品。

4.两种疫苗可混合注射。

5.猪瘟疫苗:40000瓶;蓝耳疫苗:40000瓶。

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一批猪瘟、蓝耳疫苗采购、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

)项目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 采购的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

(二) 采购产品由成交人按照合同要求采购、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

(三)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按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中约定的各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 投标人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进行投标,磋商申请人拟供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投标人若有幸成交,所供产品须按照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和相关承诺进行供货。若在交货时发现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成交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五) 投标人须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拟供主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定的标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

(六) 售后服务:投标人须保证全部货物均为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需针对本采购的疫苗质量保证期(产品到货发放时剩余有效期)不低于12个月。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在质保期内,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须包含猪瘟、蓝耳疫苗的采购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2.成交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将疫苗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将组织技术部门对所收货物进行验收。

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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