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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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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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略) 应急管理局委托, (略) 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SCWJ-FZC-*

二、采购项目: (略) 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采购预算:无具体预算,以实际采购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种食材最终结算价格=市场询价标准价×(1-下浮比例)×具体数量。

四、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网络邮箱报名,*@*63.com,待工作人员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

注:磋商文件200元/份(此费用为文本工本费,通过转账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还,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6栋2楼 。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应急管理局(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6栋2楼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26-*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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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略) (略) 应急管理局委托, (略) 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编号:SCWJ-FZC-*

二、采购项目: (略) 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采购预算:无具体预算,以实际采购为准。

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种食材最终结算价格=市场询价标准价×(1-下浮比例)×具体数量。

四、采购内容: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磋商文件自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通过网络邮箱报名,*@*63.com,待工作人员确认后,发送采购文件。

注:磋商文件200元/份(此费用为文本工本费,通过转账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还,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6栋2楼 。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应急管理局(广安区朝阳大道二段16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 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广大道888号渠江云谷26栋2楼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26-*


注: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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