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平板拖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某单位平板拖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公告
某单位平板拖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报价人必须能够满足同时出动不少于25台拖平车(拖车载重吨数应在30吨及以上)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未被列入“ (略) ”(http://**)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 (略) ”(http://**)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八)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一)发售时间:2024年9月5日10:30时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时(北京时间)。
申请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国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履约能力承诺书。
(二)谈判文件获取: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套,文件售后不退。
(一)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四)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谈判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君凯杰 (略)
联系人:陈晨、岑小龙
电 话:*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地 址:新疆哈密
2024年09月05日某单位平板拖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报名。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报价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报价人必须能够满足同时出动不少于25台拖平车(拖车载重吨数应在30吨及以上)的能力,需提供承诺书。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近三年(2021年至今),供应商未被列入“ (略) ”(http://**)供应商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经营无不良记录,在“中国 (略) ”(http://**)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八)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一)发售时间:2024年9月5日10:30时至202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时(北京时间)。
申请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国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履约能力承诺书。
(二)谈判文件获取: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套,文件售后不退。
(一)开始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四)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谈判时间:2024年9月13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君凯杰 (略)
联系人:陈晨、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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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901会议室
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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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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