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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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丹江口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HBDJ-*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J-*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工交【202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城区、 (略) 、 (略) 、 (略) 、三官殿办事处许家畈村。
建设规模:配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及完善配套转运系统(含:新建 (略) 、 (略) 等两座分类垃圾转运站(规模≤50吨/天),并配置垃圾转运车辆,服务人口:2.5-4 万人/座);新建1.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规模60 吨/日,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服务人口:15.5 万人,规划用地约 2.5 亩;2. 再生资源回收及有害垃圾存储中心一处,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地约4 亩;3. 大件垃圾处理站一座,规模10吨/日,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地约1.5 亩;4. 环卫车辆停车保养场一处,规模:车位80 个(150m2/台),规划用地约 2 0 亩。建 (略) 、机械维修、供配电、 给排水及污水处理、消防、通信、冲洗和洒水设施,以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购置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转运及其他配套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方案,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其他配合工作。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及并通过关主管部门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5。其中:方案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25 日内完成。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④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略) 政环境卫生工程类设计业绩;⑤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略) (略) 109号
地址:
(略) 明珠新天地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左岿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
0719-*
电话:
07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5日
备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略) 93号 电话(传真):0719-*;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略) (略) 49号,联系电话(传真)071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HBDJ-*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J-*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一体化工程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工交【202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 (略) 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城区、 (略) 、 (略) 、 (略) 、三官殿办事处许家畈村。
建设规模:配置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及完善配套转运系统(含:新建 (略) 、 (略) 等两座分类垃圾转运站(规模≤50吨/天),并配置垃圾转运车辆,服务人口:2.5-4 万人/座);新建1.餐厨垃圾处理站一座,规模60 吨/日,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服务人口:15.5 万人,规划用地约 2.5 亩;2. 再生资源回收及有害垃圾存储中心一处,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地约4 亩;3. 大件垃圾处理站一座,规模10吨/日,服务范围: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用地约1.5 亩;4. 环卫车辆停车保养场一处,规模:车位80 个(150m2/台),规划用地约 2 0 亩。建 (略) 、机械维修、供配电、 给排水及污水处理、消防、通信、冲洗和洒水设施,以及停车场等配套工程,购置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转运及其他配套设备。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一步细化方案,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实施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其他配合工作。提交经招标人认可的初步设计成果及并通过关主管部门审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05。其中:方案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在签订合同后25 日内完成。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④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 (略) 政环境卫生工程类设计业绩;⑤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在开标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到,收到投标文件解密消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解密。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管理执法局
代理机构:
大华 (略)
地址:
(略) (略) 109号
地址:
(略) 明珠新天地三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左岿
联系人:
林女士
电话:
0719-*
电话:
07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9月05日
备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略) (略) 93号 电话(传真):0719-*;行业主管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 (略) (略) 49号,联系电话(传真)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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