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列出一批重大专项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 (略) )、 (略) 、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 (略) 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工作安排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略) 中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http://**)为本 (略)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plugger.com。
1.9月22日(周日)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填报,首次提交,接受社科处组织的形式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9月25日(周三)前,投标人组织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完成申报材料线下审核盖章,扫描定稿申报材料,完成定稿材料的线上提交。
3.9月28日(周六)前,关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4.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docx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列出一批重大专项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党校( (略) )、 (略) 、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 (略) 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投标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组织社科界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并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工作安排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略) 中的“项目申报系统”(https://xm.npopss-http://**)为本 (略)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plugger.com。
1.9月22日(周日)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系统填报,首次提交,接受社科处组织的形式审核。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9月25日(周三)前,投标人组织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签字,完成申报材料线下审核盖章,扫描定稿申报材料,完成定稿材料的线上提交。
3.9月28日(周六)前,关注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重新提交。
4.全国社科工作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中标课题名单并按程序立项。
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大专项招标选题.docx
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投标书.docx
社会科学处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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