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吕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9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001 | GSBX-* | 工程-施工 | *.6(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泾川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內容:该项目位于泾 (略) 内,计划对看守所监室内外墙墙面、电教室墙面、办公楼进行粉刷,更换监室灯具及照明设施,对监区厨房天棚等项目进行维修改造。
3.招标控制价:*.6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提供在“ (略) 站(http://**)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提供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5)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PDF格式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于2024年 9月 9日09 时00分前上传资料,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不正当竞争,按废标处理。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4.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 (略) 住宅楼1单元4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泾川县城北 (略)
联 系 人:王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住宅楼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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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吕女士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9-07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9-09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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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001 | GSBX-* | 工程-施工 | *.6(元) |
公告内容
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泾川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委托甘肃 (略) 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被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2.建设內容:该项目位于泾 (略) 内,计划对看守所监室内外墙墙面、电教室墙面、办公楼进行粉刷,更换监室灯具及照明设施,对监区厨房天棚等项目进行维修改造。
3.招标控制价:*.60元,(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计划工期:2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提供在“ (略) 站(http://**)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提供在“中国 (略) ”(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略) 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5)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PDF格式加盖公章。
2.所有投标人于2024年 9月 9日09 时00分前上传资料,代理机构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未按此时间上传资料的视为不正当竞争,按废标处理。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4.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盖章签字),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 (略) ( (略) 住宅楼1单元4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泾川县公安局
地 址:泾川县城北 (略)
联 系 人:王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 址: (略) 住宅楼1单元401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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