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华东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华 (略)
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华 (略) 对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室内外灯箱广告。
二、项目内容:
1、本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单价,通知中标人按需测量、制作,在收到采购人制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到位。
2、根据实际制作、安装数量及尺寸据实结算,在中标总价范围内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制作物料分项数量比例。
3、中标人安装前及安装后(开灯、关灯状态)需进行拍照存档,安装前需提供测量安装明细清单(含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制作安装。
4、合作期间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若有两次制作安装验收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内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及周边(城阳、即墨、胶州、莱西、平度、西海岸新区)。
四、质量要求:
1、根据采购人设计确认的画面及实际情况进行制作,按要求及时安装到位,灯箱需测量并安装。中标人要保证安装的结实牢固及画面效果呈现。
2、灯箱表面完好,无明显划痕、破损或变形;卡布画面平整,无褶皱、气泡等缺陷;灯箱边框应无明显变形,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3、灯箱亮度需满足设计需求,明亮均匀,无明显暗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亮度稳定无明显衰减。
4、灯箱安装需牢固,固定后不应有晃动或脱落的风险;电源线与控制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
5、灯箱需使用符合国标的电源线、控制线及变压器且正确连接,无裸露部分,防止触电及火灾风险。
五、质保期:本项目自安装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卡布灯箱画面非人为因素质保期18个月)。
六、计划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采购控制价(人民币):¥*.00(大写:*万元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上发布。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20日前核对一次已完成制作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后且票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发票:增值税发票。
十二、商务合作:在全部金额支付前购买不低于5%的青岛饮料集团产品,低于5%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设计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材料费、运输送货费、吊车费、管理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若各投标人开票种类及税率不同,则以扣除可抵扣税率后的净价价格做为评标价格)。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9月6日14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五、其它
投诉举报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华 (略)
联系人:高升正
联系电话:0532-*
电子邮箱:*@*ttp://**
日期:2024年9月6日
附件:
室内外灯箱广告采购明细
备注:
1、本项目自安装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非人为因素卡布灯箱画面18个月内不出现破损、脱落等问题)。
2、本报价包含原门头/灯箱拆除及垃圾清理、安装过程中的交通、机械及辅料,安装施工范围包含但清单中未体现的,投标人需综合考量,并在综合单价考虑差异因素。
青岛华 (略)
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华 (略) 对室内外灯箱广告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室内外灯箱广告。
二、项目内容:
1、本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单价,通知中标人按需测量、制作,在收到采购人制作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安装到位。
2、根据实际制作、安装数量及尺寸据实结算,在中标总价范围内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调整制作物料分项数量比例。
3、中标人安装前及安装后(开灯、关灯状态)需进行拍照存档,安装前需提供测量安装明细清单(含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制作安装。
4、合作期间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若有两次制作安装验收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内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及周边(城阳、即墨、胶州、莱西、平度、西海岸新区)。
四、质量要求:
1、根据采购人设计确认的画面及实际情况进行制作,按要求及时安装到位,灯箱需测量并安装。中标人要保证安装的结实牢固及画面效果呈现。
2、灯箱表面完好,无明显划痕、破损或变形;卡布画面平整,无褶皱、气泡等缺陷;灯箱边框应无明显变形,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3、灯箱亮度需满足设计需求,明亮均匀,无明显暗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亮度稳定无明显衰减。
4、灯箱安装需牢固,固定后不应有晃动或脱落的风险;电源线与控制线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无松动现象。
5、灯箱需使用符合国标的电源线、控制线及变压器且正确连接,无裸露部分,防止触电及火灾风险。
五、质保期:本项目自安装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卡布灯箱画面非人为因素质保期18个月)。
六、计划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采购控制价(人民币):¥*.00(大写:*万元整)。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上发布。
十、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20日前核对一次已完成制作明细,经采购人确认后且票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一、发票:增值税发票。
十二、商务合作:在全部金额支付前购买不低于5%的青岛饮料集团产品,低于5%比例的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人工费用、设计费用、运营费用、服务费用、材料费、运输送货费、吊车费、管理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四、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若各投标人开票种类及税率不同,则以扣除可抵扣税率后的净价价格做为评标价格)。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4年9月6日14时00分至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4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五、其它
投诉举报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华 (略)
联系人:高升正
联系电话: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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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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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外灯箱广告采购明细
备注:
1、本项目自安装验收之日起质保2年(非人为因素卡布灯箱画面18个月内不出现破损、脱落等问题)。
2、本报价包含原门头/灯箱拆除及垃圾清理、安装过程中的交通、机械及辅料,安装施工范围包含但清单中未体现的,投标人需综合考量,并在综合单价考虑差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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