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75,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高度(办公楼)负1层及地上1~12层,后院办公楼(检验室)1~2层。室内面积约2800平方米,其中楼内公共区域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1-12层走廊、一楼大厅170平方米、后院办公楼除食堂外公共区域、卫生间等),会务面积约800平方米(包括特检所、计量所、质检所3个会议室、9楼、11楼、12楼会议室),有变电所两处、安防监控3处、消防监控1处、垃圾清运1处。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47.*元/年,限价金额中包含合同履约期内所有用工成本、税费及服务费等正常经营整体费。
★三、服务需求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
(1)对安防监控系统运行实行监控;
(2)对工作现场实行守卫;
(3)对重要部位、关键环节实行定期巡逻检查,保障办公场所安全;
(4)负责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出入人员、车辆必须按采购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相应登记,确保人员和车辆出入安全;
(5)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秩序,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降低损失。
2.供电系统、空调等电力设施维护服务
(1)对变电所与电力系统运行实行监控;
(2)对配电室相关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3)对配电室 (略) 、供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4)对室内外照明设施、开关、插座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5)对空调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3.给排水系统维修维护服务
(1)二次供水泵房设备管理、检查、维护,对所有建筑内生活用水地上部分供水管线、各类阀门、水嘴子、洗手盆、方盆等检查、维护;
(2)消防供水泵房管理、检查、维护;
(3)系统维修包括:高低水箱、厕所便池、下水管道疏通等维修。
4.供暖系统维护服务
对采购单位建筑楼内供暖管线整体进行检查、维护。
5.消防系统监控与维护服务
(1)对消防系统实行监控;
(2)测试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3)对责任区烟感、喷淋、手动报警、灭火器、消防指示牌、消防应急照明灯、安全门等进行巡检检查;
(4)配合维保部门维修维护;
(5)隐患上报处理、应急处理等。
6.公共区域、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1)公共大厅、走廊、卫生间保洁;
(2)会议室及会客区域保洁;
(3)公共设施、摆放物品保洁;
(4)公共区域及实验室玻璃保洁;
(5)电梯轿厢、楼梯卫生保洁。
7.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8.低值消耗品,见需求(★六)
★四、项目服务岗位要求
(一)人员要求
地点1文圣 (略) 38号: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服务(3处:1处8小时服务,工作日上班;1处24小时服务,可自行安排倒班与否;1处24小时服务且与其他单位人员执行倒班);
2.变电所、电力系统、空调等电力设施维护服务(高压、低压作业均24小时服务,与其他单位1名人员执行24小时倒班);
3.给排水系统维修维护服务;
4.供暖系统维护服务;
5.消防系统监控与维护服务(24小时服务,与其他单位人员倒班);
6.公共区域、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
7.垃圾清理清运服务。
地点2白塔区八一街183号:
供电系统、空调等电力设施维护服务(高压、低压作业均24小时服务,可自行安排倒班与否)。
中标单位提供的各类岗位、人员应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各类岗位要求
1.安保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安保人员服务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要求,上岗前应向辖区内公安机关备案;
(2)安保人员经过岗前培训持有公安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保安员证书;
(3)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4)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5)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6)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2.电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消防设施操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消防设施操作员需具备消防设施操作资质证书;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4.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保洁服务人员应通过中标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水暖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水暖服务人员应通过中标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6.垃圾清运服务具备以下条件
(1)垃圾清运人员应通过中标单位培训后持证上岗;
(2)身体健康,合同履约期内须确保体检合格后上岗;
(3)年龄原则在60周岁以下;
(4)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应熟悉掌握本岗位职能,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7.国家规定的从事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双方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据合同生效日期,中标单位准时安排符合采购单位物业岗位服务人员准时上岗,按服务方案提供整体物业服务。
五、技术服务标准
(一)中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总体实施方案。
(二)中标单位应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完善的方案,主要包括:
1.公共区域及重点办公区域保洁服务方案;
2.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与监控保安服务方案;
3.电力系统、空调系统维护监控服务方案;
4.消防系统监控与维护服务方案;
5.供暖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维修维护服务方案;
6.垃圾处理服务方案;
7.安全生产制度及培训方案;
8.内部质量监管方案;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采购项目履约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和执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时为采购单位安排各岗位服务人员。
2.中标单位应完全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具体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物业服务方案,并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人员的业务和服务工作,监督其工作质量并实施工作考核。
3.按照国家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中标单位合同履约期间,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参保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中标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有义务教育物业服务人员认真执行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服从采购单位的工作调配。物业服务人员若有违反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劳动纪律的,采购单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相关条款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5.中标单位需具备良好的企业信用和资信信用,因中标单位管理过错、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违章操作、提供的物业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等给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并由中标单位对采购单位或第三方进行损失赔偿。
6.中标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持物业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调换或增减物业服务人员。
7.物业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因工伤亡或患职业病的有关待遇和费用,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中标单位负责。物业服务人员的工伤事故申报、社会保险机构赔付不足的部分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采购单位违反合同约定,使中标单位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采购单位承担。
9.中标单位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给予采购单位经济赔偿。
10.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剩余月度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违约金。
★七、低值消耗品目录(包含但不限于)
各类劳动手套,垃圾袋,劳保用品,各类清洗剂去污剂,工装,拖布,口罩,粘鼠板,抹布、梯子等支出由中标单位承担。
★八、履约
中标单位保证按服务条款约定提供优质物业管理服务。若中标单位不满足上述条款要求3次(不含3次)以上,采购单位可提出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满足履约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0时01分至2024年09月13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A (略) 络直播,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文圣 (略) 38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文 (略) 9号
联系方式: 0419-*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晓光
电 话: 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