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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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2024-09-0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RXZB-2024-008;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

5.采购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新建防护堤总长1481米;爬犁沟河段新建防护堤总长481米,新建排水边沟3处,长度15米,新建排水涵管1处,新建跨河板桥1座。爬犁沟村内新建排水沟2处,长176米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并满足审查要求。

施工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7.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略) 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略) 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及企业财务报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19]27号、[2020]46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靖宇县花园口镇

联系人:夏志阳

电话:0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瑞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绿地中央墅C区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巍

电话:*(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信息时间:2024-09-06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靖宇县“美丽乡村示范县”花园口镇爬犁沟村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RXZB-2024-008;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0%

5.采购内容: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总承包服务,新建防护堤总长1481米;爬犁沟河段新建防护堤总长481米,新建排水边沟3处,长度15米,新建排水涵管1处,新建跨河板桥1座。爬犁沟村内新建排水沟2处,长176米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并满足审查要求。

施工工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7.质量标准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略) 市地方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略) 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河道整治)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 (略) 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 (略) (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公告对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如无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及企业财务报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委托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登记注册,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9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政务大厅5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19]27号、[2020]46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靖宇县花园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靖宇县花园口镇

联系人:夏志阳

电话:04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瑞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绿地中央墅C区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巍

电话:*(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靖宇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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