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32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 (略)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4】3号文、鄂烟工【2024】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2 个包,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1个标包投标。
标包1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建筑及安装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对原东楼除尘房墙面、地面、门窗等进行装修,电路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进行改造;(2)对原东楼除尘房重新分隔,使其具备现场办公区、零备件存储区、油脂存储区等功能。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21。
中标供应商:1家。
标包2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设备及系统采购) 。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购置两套垂直升降式自动货柜、货架、托盘等设施,用于改善零备件的存储环境;(2)建设零配件WMS管理软件,管理库区内全部零备件(含自动货柜、货架、专用托盘),并与 SAP/MES 系统对接,所有的出入库指令均操作,实现订单化管理。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38。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地点: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一号红安卷烟厂内。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工期及供货期要求:(1)标包1工期不超过7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计。(2)标包2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80 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条件。其中:30 日历天内达到硬件设备产品到货条件;150日历天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
1.6标包1工程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包2质保期要求:设备硬件质保期不少于 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软件质保期不少于2年,具体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 (略)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标包1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包2本次招标接受核心产品(自动货柜)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制造商(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或国内总代理视为制造商,下同)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或本项目核心产品所在类别产品的代理授权函均可)、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
针对核心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如存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及型号相同的,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2.2.2 人员要求
①标包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②标包1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缴纳日期为准)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实际缴纳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09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09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 (略) 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 (略) 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略) 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 (略) 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略) 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 (略) ”—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 (略) 咨询电话;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9月27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 (略) ”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略) 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略) 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 (略) 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09月27日 9 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略) 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湖北 (略) 官网、中国 (略) 、、中招联合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层2306室
联系人:汤先生、袁先生、沈先生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红安卷烟厂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招标编号:*-1732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 (略) 董事会—鄂烟工董决【2024】3号文、鄂烟工【2024】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2 个包,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1个标包投标。
标包1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建筑及安装工程)。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对原东楼除尘房墙面、地面、门窗等进行装修,电路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进行改造;(2)对原东楼除尘房重新分隔,使其具备现场办公区、零备件存储区、油脂存储区等功能。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21。
中标供应商:1家。
标包2名称:红安卷烟厂零配件仓库智能化建设(设备及系统采购) 。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1)购置两套垂直升降式自动货柜、货架、托盘等设施,用于改善零备件的存储环境;(2)建设零配件WMS管理软件,管理库区内全部零备件(含自动货柜、货架、专用托盘),并与 SAP/MES 系统对接,所有的出入库指令均操作,实现订单化管理。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元):*.38。
中标供应商:1家。
1.3项目地点: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一号红安卷烟厂内。
1.4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5工期及供货期要求:(1)标包1工期不超过7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开工之日起计。(2)标包2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80 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条件。其中:30 日历天内达到硬件设备产品到货条件;150日历天内达到上线试运行条件。
1.6标包1工程质保期要求:不少于2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包2质保期要求:设备硬件质保期不少于 1年(如涉及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长于1年的,按国家规定及厂家质保期计算),软件质保期不少于2年,具体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 (略)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 (略) 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标包1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包2本次招标接受核心产品(自动货柜)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制造商(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或国内总代理视为制造商,下同)参与投标,则需要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或本项目核心产品所在类别产品的代理授权函均可)、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声明。
针对核心产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如存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及型号相同的,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2.2.2 人员要求
①标包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②标包1安全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缴纳日期为准)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实际缴纳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 (略) 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09月07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09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登录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 (略) 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 (略) 发布的所有项目)。
4.2.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2.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网上支付”,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 0元/标包、平台服务费350元/标包,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 (略) 公司出具,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 (略) 服务费电子发票。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略) 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 (略) ”—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手册,或直接拨打 (略) 咨询电话;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9月27日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使用“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 (略) ”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略) CA办理费用标准:首次CA办理费用共400元,包含智能USBkey费用50元(一次性收费,后续长期有效)及数字认证首年费用350元(按年收费,后续年度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进行认证交费),首次CA办理费用一经缴纳将无法退回,请各投标人谨慎考虑。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 (略) 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 (略) 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服务器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自行解密,服务器会自动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 (略) 页中。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09月27日 9 时30分。
6.3 开标地点: (略) 远程开标大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官网、湖北 (略) 官网、中国 (略) 、、中招联合 (略)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址: (略) 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层2306室
联系人:汤先生、袁先生、沈先生
招标人:湖北 (略) 红安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红安卷烟厂设备工程科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城关镇红金龙大道一号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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