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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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

招标范围:二氧化硫测定仪、氡钍分析仪(带闪烁室)、倒置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超低温离心机、气体发生器一体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半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询比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址“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海赫铭 (略)

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获取采购方案时应提供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获取询比文件。网上获取询比文件的投标单位应将以上 (略) 联系邮箱(*@*63.com),在邮箱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女士

邮箱:*@*63.com

电话:09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财务处

联系电话:09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11号6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赫铭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邮箱:*@*63.com

电话:0971-*

2024年09月05日

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宁海关仪器设备购置及能力保障专项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

招标范围:二氧化硫测定仪、氡钍分析仪(带闪烁室)、倒置显微镜、二氧化碳培养箱、超低温离心机、气体发生器一体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其它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半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次询比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址“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海赫铭 (略)

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获取采购方案时应提供材料: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获取询比文件。网上获取询比文件的投标单位应将以上 (略) 联系邮箱(*@*63.com),在邮箱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杨女士

邮箱:*@*63.com

电话:0971-*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招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宁海关财务处

联系电话:09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宁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 (略) 城北区海湖大道11号603办公室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赫铭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美伦金座3号楼13层1130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邮箱:*@*63.com

电话:0971-*

2024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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