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众泰煤焦化甲醇厂废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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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司众泰煤焦化甲醇厂废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处置公告-项目标段

拜城县 (略) 废旧铁钼处置公告

拜城 (略) 现有废旧铁钼催化剂一批,经公司领导批准进行竞价让售,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拜城 (略) 废旧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

二、项目竞价让售内容、外运工期

1、竞价让售内容:本项目为拜城 (略) *醇厂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拆、运以及拆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物资详见下表:

拜城 (略) 废旧物资明细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约)

危废代码

备注

1

铁钼催化剂

以现场实物为准

165吨

261-167-50

实际处置数量以众泰煤焦化实际过磅数为准,不除水、不除杂、不去包装物(吨包袋包装)

2、物资所在地:拜城 (略) *醇厂厂区内。

3、招标单位负责电子转移联单发起创建工作,中标单位负责运输单位、接收单位转移联单信息确认、签收工作,电子转移联单不涉及产生任何费用。 (略) 转移的, (略) 转移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外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毕,*方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危废固转函30内完工。

5、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不除水、不除杂、不去包装物,请投标单位报价前到现场查看样品,合理报价。

6、 (略) 转移的危废处置手续办理时间较长,请投标单位报 (略) 场价格变化因素,一旦签订合 (略) 场价格变动为由拒绝执行合同,否则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此次处置的为危险废物,鉴于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能力相关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缺一不可!(危废代码:261-167-50).投标单位具备办理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5)运输单位应具备运输危险废物的能力、相关资质要求,同时,编制(签订)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略) 转移,需要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转移地、 (略) 级生态环 (略) 转移处置相关审批手续(纸质版)。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 (略) 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2:00。

2、现场样品统一查看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13:00,联系人:高翔,联系方式:0997-*。其他时间不接待现场查看。

3、网上竞价时间为9月18日17:00-18:00。

4、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上传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投标商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户,银行汇款至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帐户,(切记:转账时注明为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单位名称)

注:投标方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通过网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次月月末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待合同履约完毕后退回。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回其投标保证金;拜城 (略)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拜城 (略)

账 号: *84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拜城县支行营业部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后*方(处置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作为预付款。在*方(招标人)现场废催化剂过磅后,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收到的*方废催化剂数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完毕合同余款,先付款后出货,电汇付款。*方在所有危废物资处置完毕后30日内开具危废处置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

、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

3、拜城 (略) 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投标是以总价作为起拍价(公告预计吨数×每吨单价=总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最高总价是以公告预计吨数×实际结算单价构成。

4、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若不按时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权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招标单位可与第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8、中标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进行装运,不允许私自装运,且装车过程中必须在招标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否则,不允许装车。

9、中标方装运结束后,应将场地清理干净,对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0、本次竞标在 (略) 必须大于等于三家,否则本次竞标无效。

11、在本次竞标过程中出现不利于*方(招标人)的情况时,*方(招标人)可随时中止本次竞标。

七、中标单位需履行的义务

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承运人及危废接受人需履行以下义务:

1承运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1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应当拒绝运输;

1.2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营运证件号,以及运输起点和终点等运输相关信息,并与危险货物运单一并随运输工具携带;

1.3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废物,记录运输轨迹,防范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漏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4将运输的危险废物运抵接受人地址,交付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指定的接受人,并将运输情况及时告知移出人,并办理确认接收手续。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1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

2.2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

2.3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2.4将危险废物接受情况、利用或者处置结果及时告知移出人;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系人:高翔 电 话:0997-*

地 址:拜城 (略) 市场开发部

拜城 (略)

2024年09月6日

高翔 签于 2024/09/06 15:56:01

信息来源:http://**-00b4-4e3f-aef5-a499e58a4335.html
,新疆

拜城县 (略) 废旧铁钼处置公告

拜城 (略) 现有废旧铁钼催化剂一批,经公司领导批准进行竞价让售,已具备竞价让售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让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拜城 (略) 废旧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

二、项目竞价让售内容、外运工期

1、竞价让售内容:本项目为拜城 (略) *醇厂铁钼催化剂处置项目。本项目所处置物资拆、运以及拆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物资详见下表:

拜城 (略) 废旧物资明细

序号

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约)

危废代码

备注

1

铁钼催化剂

以现场实物为准

165吨

261-167-50

实际处置数量以众泰煤焦化实际过磅数为准,不除水、不除杂、不去包装物(吨包袋包装)

2、物资所在地:拜城 (略) *醇厂厂区内。

3、招标单位负责电子转移联单发起创建工作,中标单位负责运输单位、接收单位转移联单信息确认、签收工作,电子转移联单不涉及产生任何费用。 (略) 转移的, (略) 转移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外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毕,*方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的危废固转函30内完工。

5、物资以现场实物为准,不除水、不除杂、不去包装物,请投标单位报价前到现场查看样品,合理报价。

6、 (略) 转移的危废处置手续办理时间较长,请投标单位报 (略) 场价格变化因素,一旦签订合 (略) 场价格变动为由拒绝执行合同,否则扣除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才能够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参与网上报价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4)此次处置的为危险废物,鉴于新环保法出台后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应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能力相关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缺一不可!(危废代码:261-167-50).投标单位具备办理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能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5)运输单位应具备运输危险废物的能力、相关资质要求,同时,编制(签订)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方案。 (略) 转移,需要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转移地、 (略) 级生态环 (略) 转移处置相关审批手续(纸质版)。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 (略) 同一法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12:00。

2、现场样品统一查看时间:2024年9月13日10:00-13:00,联系人:高翔,联系方式:0997-*。其他时间不接待现场查看。

3、网上竞价时间为9月18日17:00-18:00。

4、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上传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投标商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户,银行汇款至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生成帐户,(切记:转账时注明为废旧物资投标保证金及投标单位名称)

注:投标方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5、通过网银、电汇缴纳,否则将无法报价;未中标者次月月末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待合同履约完毕后退回。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回其投标保证金;拜城 (略)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拜城 (略)

账 号: *84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拜城县支行营业部

五、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后*方(处置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货款作为预付款。在*方(招标人)现场废催化剂过磅后,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收到的*方废催化剂数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完毕合同余款,先付款后出货,电汇付款。*方在所有危废物资处置完毕后30日内开具危废处置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

、竞标须知

1、投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投标方应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

3、拜城 (略) 将设定参考价作为此次投标的起拍价,此次投标是以总价作为起拍价(公告预计吨数×每吨单价=总价),以超过标底价的最高总价为中标价;最高总价是以公告预计吨数×实际结算单价构成。

4、投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方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若不按时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权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招标单位可与第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8、中标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进行装运,不允许私自装运,且装车过程中必须在招标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否则,不允许装车。

9、中标方装运结束后,应将场地清理干净,对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0、本次竞标在 (略) 必须大于等于三家,否则本次竞标无效。

11、在本次竞标过程中出现不利于*方(招标人)的情况时,*方(招标人)可随时中止本次竞标。

七、中标单位需履行的义务

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1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要求,承运人及危废接受人需履行以下义务:

1承运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1核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没有转移联单的,应当拒绝运输;

1.2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承运人名称、运输工具及其营运证件号,以及运输起点和终点等运输相关信息,并与危险货物运单一并随运输工具携带;

1.3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规定运输危险废物,记录运输轨迹,防范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漏或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4将运输的危险废物运抵接受人地址,交付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指定的接受人,并将运输情况及时告知移出人,并办理确认接收手续。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接受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2.1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

2.2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中如实填写是否接受的意见,以及利用、处置方式和接受量等信息;

2.3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接受的危险废物进行贮存、利用或者处置;

2.4将危险废物接受情况、利用或者处置结果及时告知移出人;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联系人:高翔 电 话:0997-*

地 址:拜城 (略) 市场开发部

拜城 (略)

2024年09月6日

高翔 签于 2024/09/06 15:56:01

信息来源:http://**-00b4-4e3f-aef5-a499e58a4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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