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妇产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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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妇产医院微量元素分析仪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急诊科二楼招采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9月18 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kffc-2024-23

2.项目名称: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标包

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元

*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一套

5.2、供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5、供货期:≤30天

5.6、质保期:≥2年

5.7、标包划分:划分一个标包: (略) (略) 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略) 自成立之年算起。)

3.2(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 (略) 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5、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6、经营企业须提供加盖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生产企业印章的对经营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有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书,且有明确授权范围,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 (略) ”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略) 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财政 (略) 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 7 日至 2024年9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急诊二楼招采办(寺后街36号)

3、方式:现场领取或以邮件(*@*26.com)的方式获取,需携带/发送: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18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寺后街36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年 9月 18 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寺后街36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官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寺后街3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项目概况: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急诊科二楼招采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9月18 日15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kffc-2024-23

2.项目名称: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标包

预算价(元)

最高限价(元)

1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元

*元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 (略) (略) 微量元素分析仪一套

5.2、供货地点: (略) (略) 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5、供货期:≤30天

5.6、质保期:≥2年

5.7、标包划分:划分一个标包: (略) (略) 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4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略) 自成立之年算起。)

3.2(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设备为一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2、投标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时,除按上述分类要求的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外,还必须按中国的有关法 (略) 场准入等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①产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注册证;②进口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③生产企业在中国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承诺书;④设备海关报关资料(含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相应佐证材料)及商检证明(免检时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⑤产品检验报告书;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资料。

5、特殊情况下投标设备为实验室设备或非医疗器械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以及该类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证明文件。

6、经营企业须提供加盖生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生产企业印章的对经营企业产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有经营企业的法人授权书,且有明确授权范围,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通过“中国执行 (略) ”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略) 页版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略) 页信用查询截图或经查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获取文件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本项目应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财政 (略) 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 7 日至 2024年9月 11 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急诊二楼招采办(寺后街36号)

3、方式:现场领取或以邮件(*@*26.com)的方式获取,需携带/发送: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18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寺后街36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 2024年 9月 18 日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寺后街36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略) (略) 官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寺后街3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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