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教育局关于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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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教育局关于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黎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7: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3:20
开标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2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涛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黎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黎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凯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黔 (略) 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3: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KS2024-036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序列号: ZFCG*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玩具、办公设备和学生食堂设备设施。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注:①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②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③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0855-*。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8091/TPBidder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20

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 (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平县教育局

地 址:黎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凯盛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涛涛

电 话:*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黎平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7: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3:20
开标地点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2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涛涛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黎平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黎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贵州凯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黔 (略) 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13:2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KS2024-036

项目名称: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项目序列号: ZFCG*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黎平县城关第八幼儿园设备设施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玩具、办公设备和学生食堂设备设施。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注:①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②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③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地址具体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达开标现场,于开标时间前根据《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供应商)》的要求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线签到、在线解密等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完成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相关后果。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学习“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并提前做好有关设各配置安装调试工作,技术部电话0855-*。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http://**:8091/TPBidder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7日 13:20

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 (略) 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3)对投标产品是“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即在总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和环保证书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4)按《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文件执行; (5)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6)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文件《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黎平县教育局

地 址:黎平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凯盛 (略)

地 址: (略) 黔 (略) 韶山南路29号宏宇大厦1栋1单元2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涛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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