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政管网公司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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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政管网公司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采购人为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4-059

2.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3.供货地点: (略) 。

4.采购内容:汽油发电机1台、地面钻孔机3台、防爆工作灯1台、空压机1台、地下管线探测仪1套、液态止气夹具1台、风冷柴油泵2台,供应商需要完成所有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具备发货条件,根据实际进度需求,发货时间依据订单及电话通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 (略) (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 (略) 会议室(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人:李研

电话:0431-*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采购人为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GAS-ZB-2024-059

2.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地面钻孔机、汽油发电机等设备采购

3.供货地点: (略) 。

4.采购内容:汽油发电机1台、地面钻孔机3台、防爆工作灯1台、空压机1台、地下管线探测仪1套、液态止气夹具1台、风冷柴油泵2台,供应商需要完成所有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5.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具备发货条件,根据实际进度需求,发货时间依据订单及电话通知。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在人员、技术等方面有相应能力。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2.2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 (略)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2.3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7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2.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春 (略) (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 (略) 会议室(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3楼))。

五、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联系人:李伯通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系人:李研

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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